陳書定睛一看,竟是許久未見的老同學,正明區刑大副大隊長李夢。
他上前一步拉起李夢,打趣道:“現在刑大都這麼忙了什麼要緊的事,還得你這位大隊長親自出麵跑東跑西的”
李夢站起來,麵無表情:“副的。”
陳書:“剛才不好意思了。我現在手頭有點事,得去趟醫院,下回你過來再請你喝茶。”
李夢一把拉住往外走的陳書:“是昨晚報的弓雖案現在是配合受害人去醫院采集體內的金葉吧我和你一起去!”
陳書有些疑惑李夢的舉動,因為作為刑大副大隊長的李夢,沒有理由,也沒有職責要求他此時跟著一個派出所民警去調查一起尚未定性的弓雖案。
不過如今朱超然熬了一宿還在睡覺,他也正好缺個搭夥的,也就默許了李夢的參與。
警察進行調查取證的偵查活動,按照規定最少需要兩人。放在基層這個雖然不是硬性規定,隻要開了執法記錄儀進行現場錄像就行。
這次前往醫院進行金葉的采集,這種涉及刑事案件的直接證據,事關重大,多一名民警正好!
兩人走出中山所,坐上桑塔納往中山人民醫院駛去,中途在一家奶吧店門口停下買了早點。
在路上,李夢翻閱了一遍弓雖案件的案卷。
“為什麼不先去把犯罪嫌疑人許龍抓了”
陳書左手扶著方向盤,右手將剛買的麵包塞入嘴裡:“吧唧...吧唧....半夜接的案子,那時候出去抓人太耗費時間。不如先取了證據再抓人,順一些,也能多留一些辦案時間。”
刑事案件對於犯罪嫌疑人的傳訊時間為二十四小時,雖然可以延長到四十八小時。除非大型複雜案件,一般情況下,民警是不會找局領導申請延長。
這樣顯得民警沒有辦案能力。
李夢皺了皺眉:“你去抓人,再安排其他人去調取視頻不就行了不先抓人,那要是萬一人跑了怎麼辦你們派出所都這麼辦案的”
陳書吞下麵包,又抓過中控台杯盒裡的牛奶吸了起來:“咕嘟...咕嘟...就我一個辦案民警,哪有那麼多時間和精力兩手抓前晚發生的事情,這人要跑的話早就跑了。”
陳書一打方向盤,車子繞過排著長隊的社會車輛,在醫院保安的引導下徑直駛入醫院大門。
嘴上這麼說,其實在心裡,他還是有些疑惑柳婉瑩昨晚報案時非同尋常的鎮靜。
照理說,昨晚給她做的被害人詢問筆錄,是詳細詢問並且反複審證當晚的案情,其中的動作描述甚至是細到了對方插入的次數、深淺和有無射入,嚴格意義上來講這屬於精神上的二次傷害。
可是沒辦法,筆錄隻能這麼做。不是警察故意刁難,這就是法律的規定。往年已判決的弓雖案子的筆錄,都是這樣的流程。
正常遭受過侵犯的女子,這時候的情緒多多少少都會有些波動,平時性格激烈的乃至會直接衝撞警察,可她......
停好桑塔納,陳書低頭解開安全帶準備下車。
這時,李夢拿出那張打印有“許龍抱起柳婉瑩從電梯裡往外拖”的視頻截圖伸到陳書麵前,手指頭點著照片中的許龍:“這麼明顯,你還不去抓人”
陳書腦子裡一瞬間跳出昨晚柳婉瑩離開時一臉平靜的表情。
“這案子沒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