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這次,竟連這簡單的奢求都無法滿足。
趙誌國摸了摸被牢頭打破的傷口,卻是再感覺不到疼痛。
是因為心死了嗎?
還是太疼了,所以就感覺不到疼了?
時間流逝,起床鈴響了起來。室友們一個接著一個起床洗漱,而趙誌國依舊傻傻的縮在角落,一聲不吭。
一個五大三粗的男子搖搖擺擺走了過來,將一張寫滿字的a4紙當著趙誌國的麵折好放進了他的口袋裡。
“記住了,一會把這張你自己寫的紙交給警察。要是還給我耍滑頭,嘿嘿,那晚上可不就隻是讓你抓五十隻蚊子就可以了事!”
牢頭眯著細長的眼睛比劃幾下,見事已達成就走了。
這家夥為了能減刑,無所不用其極。在知道趙誌國涉嫌弓雖後,硬是強迫趙誌國寫下認罪書。然後自個兒拿著認罪書跑去警察那邊舉證,還當了回證人有鼻子有眼的做了一份筆錄,陳述趙誌國在號子裡承認了弓雖的犯罪事實。
以此戴罪立功,獲取司法上的減刑。
吃過早飯,一名看守所的管教將趙誌國帶了出去,走過長長的通道領著他進了一間提審室。
對麵坐著兩位相識的警官。
趙誌國雙手遞上口袋裡的a4紙,木然道:“政府,這是我的認罪書。”
兩名刑警相看一眼,年輕的那位喜色於形,握拳於胸前,振奮道:“聶探,就知道是這倆家夥乾的!王夏在地下也該瞑目了。”
年紀偏大的那位沉穩許多,此時麵色稍緩,朝著籠裡頭勸道:“趙誌國,認罪了就好。法院會給你一條生路,以後在裡麵好好改造,爭取在有生之年回到家鄉。”
“好的,政府。”
......
法院。
“咚!”
“全體起立。”
“...本院認為,被告人趙誌國、趙輝因起意弓雖被害人...趙誌國曾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之刑罰...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判決如下:被告人趙誌國犯弓雖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審判長威嚴的聲音在法庭內回蕩。
不過此時的趙誌國什麼都沒聽到。
他雙眼模糊,冥冥之中像是看到了家門口倚在門邊的妻子。
她一邊搖著懷裡尚在嗷嗷待乳的女兒,一邊不時朝屋外張望,等著不知幾時能歸來的丈夫。
趙誌國張了張嘴,喃喃道:“媳婦兒,我給你買了台手機,你,喜歡嗎?”
.......
路邊。
聶超凡吐掉咬在嘴裡的半載煙,一腳踩滅。
回頭看了眼高聳入雲的法院大樓,頭也不回的離去。
正忙著打電話和女朋友炫耀破了殺人案件的小馬一抬頭,見自己的師父走遠,趕緊掛下電話匆匆追了上去。
望著師父隱約有些滄桑的背影,小馬的腦海裡突然響起他先前交待的短短幾句。
“案件總會結束,而傷痛不會。對於犯罪嫌疑人、受害人、警察我們三方來說,這都是最為殘忍的。”
“你還很年輕,將來你會遇到很多人,經曆很多事,得到很多,也會失去很多。”
“但無論如何,有兩樣東西你絕對不能丟棄。”
“一個叫良心,一個叫理想。”
(趙誌國弓雖案、聶超凡被殺案,結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