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鳴還真不是忽悠唐大虎。
非要說猞猁肉有多好吃,倒還真不至於,隻能說烹飪好了彆有一番風味。
可你架不住這玩意兒實在難得呀!
就拿眼巴前兒這頭猞猁來說,五六十斤已經算體型比較大的了。
可去頭去爪剝皮去尾之後,也沒剩多少肉。
而且猞猁肉除了野牲口特有的濃重腥膻味之外,還有著一股子酸味。
想要去除這些不好的味道,烹飪之前必須要反複焯水。
折騰下來,等到真正下鍋的時候,也就能剩下個十來斤肉。
這東西純屬吃個稀罕,畢竟再過幾十年,全都被保護起來了,先彆說你有沒有本事吃到,但凡碰一下就算違法了。
當然最重要的一點,猞猁肉放在篝火上烤,哪怕刷上大醬,也有一股怪味,根本沒法吃,純純浪費。
在山裡過了一夜,等到日頭完全升起來之後,趙鳴哥仨這才領著獵狗直奔狼群的狩獵場。
如今哥仨全都對買家提供的坐標沒有了疑慮。
連猞猁這種東西人家都沒指錯地方,狼群這種領地意識極強的家夥更不可能出錯。
路上唐大虎嘟嘟囔囔,所以說把那顆碩大的熊頭也賣給人家。
畢竟不管是做什麼法事,熊頭在普通意義上來說,都比猞猁和狼的腦袋功效更高。
劉曉華和趙鳴也沒啥意見,反正回程的時候要拖的獵物可不老少,也不在乎多帶一個熊腦袋。
到了後晌午,趙鳴他們已經進入了狼群領地的邊緣。
依然是先填飽肚子,再把三條獵犬喂個半飽,準備開啟狩獵模式。
大家都知道狼群狡猾,不少人十分推崇狼群內部的分工協作製度。
甚至在後世,一些極端一點的家夥,會有意無意的對狼群進行一定程度的神話。
在野牲口裡頭,狼群確實是排得上號的難纏。
可這種難纏,多多少少也有點條件限製。
比如在深夜中被狼群偷襲,再比如遭遇狼群的人手裡沒有槍械。
反正在趙鳴看來,有槍有狗的獵人才是深山老林裡最難纏的存在。
尤其是事先知道狼群位置。
隻要火力夠猛槍法夠準,三個人足夠毀掉一個占領廣闊狩獵地盤的狼群了!
野牲口不是戰場上的士兵,當撞針擊發了裝滿火藥的子彈之後,巨大的響動,同伴的死亡,都會讓剩下的狼四散而逃,甚至徹底放棄自己繁衍生息的狩獵場。
趙鳴哥仨包括三條獵犬對狼都不陌生。
並且不止一次遭遇狼群,目前為止的結果是,有槍有狗的趙鳴哥仨早已熟悉供銷社收購狼皮筒子的行情。
發現狼群蹤跡的時候,這些家夥正在狩獵。
一群馬鹿被趕散,兩頭母鹿成為了狼群的戰利品,摔倒在了向陽坡上,任由狼群啃食。
不得不說趙鳴哥仨的運氣是真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