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喝酒,殺殺人。
但是殺人,永遠都不是一件可以讓人愉快的事情。
至少在斐潛的感覺當中是如此。
和王邑喝完了酒,第二天就是開始殺人。
其實殺人的時候,就像是站在了屠宰場之內,就算是地麵清洗的再乾淨,牆壁再潔白,工人的服飾再整齊,那種厚重的油膩的惡心的感覺卻會想膠水一樣死死的粘住全身的感官。
像是厚重的皮質水囊的裂縫當中漏水的聲音,是血液從腹腔胸腔湧濺出來……
像是風中吹過樹梢,劃過葉片細微口哨聲音,是脖頸上的動脈砍斷之後噴射出來……
刀鋒砍在人體之上,破開了皮膚,砍斷了骨頭,就像是在菜市場上賣肉的在將豬腿砍成一節一節的,哚哚有聲。
一刀。
又是一刀。
殺的是白波。
圍觀的卻有很多的人,包括解救下來的百姓,包括斐潛的部隊,西河郡的隊伍,甚至還有一些匈奴胡人,都在看著。
就像是一個盛大的集會。
所有隊率以上的白波兵,就是那些所謂的小帥,統領,以及那些在白波之中充當傳道之職的上使,都在斬殺之列。
隻留下兵,最基層的兵。
在函穀關上,張遼十一殺,是在所有的兵卒當中十個抽一個,而斐潛這一次的比例雖然沒有那麼的高,但是操作的方式卻是一樣的。
動手的是被俘虜的白波兵自己。
要的就是一個投名狀。
地上立著木樁,木樁上捆綁著原來白波的那些統領,其餘的白波拍成隊列,輪到了,便在其手中塞一把刀子,上去砍一刀。
必須見血,不見血不算。
若第二次還不見血,又或是下不了手,死的就不是被綁在木樁上的人了,而是那個普通的兵士。
當木樁之上的人,被亂刃砍死之後,便會將屍首解下來,然後一刀砍下頭顱,然後拿到略北麵一些,堆放成為京觀。
這些白波兵卒當中,精壯的將挑選出來,成為職業的戰兵,混雜打散進行編組,而那些年輕偏老又或是偏弱的,將成為平陽縣城的第一批屯田兵。而這些原先散漫慣了,沾染了血腥的人,雖然是老弱,但是誰能確保這些家夥不會有什麼不該有的心思?
所以樹一個京觀,也就是立一個規矩。
畢竟留在平陽的這些人,絕大多數都是目不識丁,跟這些人說一些什麼家國法律,頒布什麼布告之類的根本沒有任何用處,說得再多,這些人也不一定能夠記得住,因此,這個京觀就是最直觀的警示。
人頭就像是血色的瓜果,一顆顆的堆放起來,很快就壘成了一個小山,因為都是在死後砍下的,所以在脖頸斷口並沒有多少的血液,而是將暗紅色的醬汁一樣,又像是紅黑色果凍一樣,顫顫的在白色的氣管骨骼上往下滴落。
在人頭京觀的再往北一些,便是一個木台,木台之上,便是站著斐潛和王邑兩人。而在木台下麵,還有兵卒看押著於扶羅送過來的河東衛氏的黑袍老者和其親衛。
殺人麼,總歸是要有人做個見證。
況且如果光殺人,卻沒有人看,無人知曉,未免就失去了殺人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