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排檔,吳鎮日帶胡咪咪在城裡一家櫻花賓館開房,那已經是晚上9點鐘了。
服務生帶鑰匙上樓給他們開房下來不久,一個好像隱藏在賓館門口斑駁陸離燈光中的姑娘突然走進賓館,她帶著網絡狀的黑麵紗,恍若作秀的影視明星,而她這裝束不過是模仿秀。
這姑娘徑直來到前台,當班服務生感覺她的裝束有點不凡,認真地問她是不是要住宿,她搖著頭,隻說找一個人。
服務生問她找誰,她反倒以提問的口氣回答,有沒有一個叫吳鎮日的男生到你們賓館住宿?他是我的熟人,有點事要找他。
服務生翻開客人住宿登記簿查看,果然有一個吳鎮日的姓名,是前半個小時登記的,開的是204號包間,是個鴛鴦間,價格較高,是一般房間的兩倍。
當班服務生想起來了,那個叫吳鎮日的客人還帶著一個女的,遂敏感起來,婉轉地講,你現在不能找,客人在休息。若有急要找,我就向204號包間撥個電話,要征求客人同意,你才能去。
這個姑娘連忙擺擺手說,我現在不找,明天清早來,免得影響了客人休息。她邊說邊走出賓館大門。
服務生見她的身影消失在門外朦朧的夜色中,感覺有些神秘,還有些後悔,不該把客人住宿登記簿登記的內容翻給她看,還真怕惹出什麼事。
真的哪壺不開提哪壺。半個小時後,果然就來事了。
平常不來檢查的櫻花園派出所民警卻來查房,而且直接衝著204號包間去查。
那當兒,門敲得山響,客人在裡麵叫喊,有什麼事嗎?
民警向一個同來的服務生眨著眼睛,示意她回答,那服務生哪敢違抗?隻好會意地邊敲房門邊柔聲講,開門啦!有點事找……
房門開了,出現在麵前的是一個穿著短褲衩的男青年。服務生不好意思看,退到民警身後。
男青年見到民警心裡有些寒乎,但感覺自己沒有做什麼壞事,不就是和自己的戀人開個房,算個麼事?也就下意識地叮囑自己:不要怕。還衝著已然闖進房門的一臉嚴肅的民警問,有什麼事嗎?
民警邊進房邊說,查房。
他走進裡麵,站在一條雜亂地放著衣物和胸罩什麼的沙發前,哼一哼鼻子,像在排斥一股味道,因為房間裡確有一股成年人都熟悉的氣味,令人作嘔。
許是服務生也聞到了,她旋即去開窗戶。
民警的目光睃視著,一副嚴峻、警覺的樣子,然後指著床榻上躺著的一個姑娘對男青年說,她是你什麼人?
我的女朋友。男青年坦然地回答。
那個姑娘立馬從床榻上坐起來,將一條遮住上半身的碎花毯子朝下身一拉,然後望著民警說,我們是朋友關係。
我還沒有問你。民警拍著沙發嚴肅地說,那個姑娘不敢反嘴了。
民警對他們宣講了一下法規政策後,然後責問,你們知道,還沒有結婚,還沒有拿結婚證,就在外麵開房同居,這是什麼行為?
那個姑娘插話,民警同誌,我是自願的。
自願也不行。殺人放火也是自願的,行嗎?社會風氣就是被你們搞壞的……民警越說越激動,越說越嚴厲。
最後用命令的口氣講,你們把身份證拿出來,然後把衣服穿好跟我到(派出)所裡走一趟。
兩個人都緊張起來,卻不得不服從命令。
男青年有身份證,姑娘沒有把身份帶在身上。民警當即對站在一邊的服務生責問,這個姑娘沒有身份證怎麼讓她住進來的?
服務生陪著笑臉回答,我們以後一定注意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