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記得,原主父母是在幫大隊修河壩時遇難的,隊上擔心這會影響評先進,便花了錢,捂住此事。
撫恤金是整整一百八十塊,是筆不小的數目。
既然她來了,那這錢就是用來安身立命的資本。
於念安在衣櫃裡掏啊掏,最後,終於在大棉被的夾層裡,找到了這筆錢,隻是,數額不對。
如今隻剩七十。
原主性格內向,沒什麼朋友,都不用想,唯一有可能拿走這筆錢的,隻有文中提到過的渣男。
這會兒於念安已經有了一些原主的記憶。
於定國,她叔叔家的小兒子,長相端正,油嘴滑舌,整日抓雞逗狗的,以前就沒少逗弄原主,那時隻是覺得她說句就臉紅,逗著好玩兒。
可當這筆撫恤金出現後,他的心思就變了,沒事就過來晃悠,噓寒問暖。
而原主哪經得住這番攻勢,三言兩語就被人迷得團團轉。
眼見時機成熟,於定國就以各種理由從她手中將錢騙去,最開始還說是借,後麵變成了直接伸手要。
原主也不是沒想過拒絕,隻是,於定國拿她一屆孤女沒人照顧來說事,若真離了他,想必後麵打這筆錢主意的人隻會越來越多。
一番權衡之下,原主還是選擇了妥協。
前前後後,算上家裡原有的存款,借了差不多貳佰元。
好啊,這是吃絕戶吃上癮了!
於念安從回憶中清醒,把錢藏好後,腦中又過了一遍現有的信息,整理出三條生存計劃:
一、把借出去的錢都要回來,那可是在這個年代掙好幾年都得不到的數字
二、不跟男女主接觸,這是穿書人士總結出來的經驗
三、猥瑣發育,坐等時機,買地買房
如今,先從第一條開始。
原主唯唯諾諾,可不代表她也一樣,既然占了這個身份,那麼有些東西就該討回來。
將房門鎖好,於念安按照記憶,去了堂叔家中。
這個大隊,於是大姓,所以也叫於家大隊,此時正值夏季最炎熱的時候,於家大隊的人這會兒都各自在家中歇息,隻等日頭偏西一些,再下地掙工分。
這一路,也就沒碰上什麼人。
到了叔叔家,嬸子正在院中晾著衣服,見她出現,有些詫異。
“妮子,你怎麼來了?”嬸子一邊招呼她過去坐,一邊詢問著她的來意。
從她的語氣中,於念安能感覺出,這人應該對於定國做的那些事並不知情,於是便換上一副笑臉,“嬸子,我來找定國哥的,前些日子他說要幫我修院門,一直沒來,也不知今日有沒有空。”
“嗐,原來是為這事兒,你等著,我這就去給你叫人。”
嬸子把木盆往腳下一放,便去了西側的屋子裡,不一會兒,就領著一個大高個走了出來。
於念安抬眼看過去,劍眉,單眼皮,小麥色的皮膚,鼻梁高挺,乍一看還有種狂野男孩的感覺,畢竟能哄住原主的,長相自然差不到哪兒去。
但她可不喜歡這一掛,見著這人,腦中隻想著自己那二百塊錢,恨不得立馬撲上去叫他還錢。
隻是,嬸子還在旁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