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大燕律是百多年前製定的律法,用這玩意來斬百年後的官,這也太荒唐了。
大燕剛建國時,百廢待興,外有強敵環伺,內有亂軍未平。
加之此前數百年的動亂,一個新政權往往存在不了多久就會被替代,所以當時的老百姓對於大燕朝的認同感非常低,絕大部分老百姓都覺得,大燕會跟之前那些朝代一樣,活上個兩三年就被滅了。
為了收攏人心,高祖皇帝在製定律法的時候,設定了許多對官員非常嚴苛的條例,這麼做的目的就是讓老百姓有一種可以翻身做主的感覺。
律法頒布後,在高祖時代確實起到了非常不錯的效果,老百姓對大燕的認同感,也在一個個貪官汙吏被處死後,走到了巔峰。
不過隨著國內局勢穩定,這些律法就不再適用,新大燕律法應運而生。
這時候百姓再想對官員做點什麼,就不是那麼容易,甚至是不可能的。
然而因為局勢穩定,老百姓即便有再大的怨言,也無濟於事。
誰要是不服,就得做好掉腦袋的準備。
至於說造反……日子總是能過下去,雖然差了點,但也比亂世好啊。
湊合過吧,為了幾個貪官汙吏把命搭上,不值。
老百姓可以忽視舊大燕律,但官員卻不能忽視。
畢竟這些當官的,動不動就嚷嚷著祖宗之法不可變。
舊大燕律是高祖皇帝製定的,沒有比這個更“祖宗之法”的東西,應善如果否定舊大燕律,就等於在否定自己的為官之道。
這時,進入衙門後就一直沒說話的盛褚良,從衣袖中拿出了一本“舊大燕律”。
盛褚良熱衷於藏書,大燕律的曆代版本他的書房中都有。
用舊大燕律中的條文來解釋衝擊衙門這件事兒,也是盛褚良昨夜想出來,又在今天來衙門的路上告訴陳浪的。
否則以陳浪的知識儲備,絕不可能知道的這麼詳細。
他連大燕律都隻看了一半。
盛褚良翻開舊大燕律,在書籍中間部分,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律法條文,旋即沉聲道:“舊大燕律第三卷第七章第十二條明確規定,但有殘暴害民之官員,身懷功名者可率人捉拿,押送至高一級衙門,明正典刑。”
“應善,你作為察院走馬使臣,濫用職權,汙蔑良民,還挾持七十歲以上老者,對其用刑,殘暴害民這四個字,就是你的真實寫照!”
“我們師徒帶領村民來衙門,不是衝擊,而是按照祖宗之法,來抓你這個為官不仁的畜生!”
盛褚良說這番話,比陳浪有分量得多,因為他是舉人!
河中村的村民聽到這話,也是一個比一個振奮,雖然他們不懂這裡麵的彎彎繞,但能明白他們衝擊府衙的行為,是由律法支撐的。
簡單來說,就是他們做的都是正義的事情,不會被殺頭,更不會被夷三族!
果然人還是要念書,看書看得多,黑白也能隨意顛倒。
盛褚良合上書本,抬頭怒瞪應善,大聲嗬斥道:“狗官,還不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