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奕白心虛地咳嗽了一聲,掩唇道:“多大點事兒,也值得你這麼開心?”
也不怪他每次都不自覺將心偏向周遇卿。
實在是她太會給情緒價值了。
祝遙光永遠能將事情處理得井井有條,情緒永遠這麼淡定,感覺她好像不需要他存在,日子也能過得很好。
他根本體會不到當人老公的用處,經常覺得自己多餘。
周遇卿一臉甜蜜的笑容,挽起他的手:“事情不大,但你願意費心為我做這些,才是最重要的!”
沒錯,她就想要通過這件事,讓祝遙光徹底看清她周遇卿,在她愛的男人心裡的位置有多重。
在江奕白看不到的角度,周遇卿露出一個得意的笑容。
當年大家總暗搓搓地說祝遙光才是校花,說她腦子聰明優秀,是山溝裡飛出來的金鳳凰又怎麼樣?
至少在江奕白這裡,她永遠都不可能贏過自己!
周遇卿從小到大都是天之驕女,也就是在大學裡,才總被一個名不見經傳,家庭條件也非常差的女生壓一頭。
說實在話,她還是唯一一次將一個女人放在眼裡。
那就是祝遙光。
比她聰明,比她漂亮,比她能乾,氣質也比她好。
可明明周遇卿才是從小到大都學舞蹈的人。
周遇卿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就是跟祝遙光較上勁了。
反正在念書的時候,永遠都有看不慣她的人,拿她與祝遙光做對比,還說她這種富二代比不上自強的祝遙光一根手指頭。
周遇卿氣得牙都要咬碎了。
她搶回了當年的男人,又搶走了祝遙光的兒子,馬上還要搶走祝遙光的狗。
祝遙光空有萬貫家財,卻身後空無一人。
甚至她患了絕症,等她一死,那些錢還不是要回到江恒手中?
那跟變相回到她的手裡有什麼區彆?
周遇卿望著對麵巨大的落地窗,欣賞自己在窗子的倒影。
這個笑容非常得意,對,這才是她順風順水人生裡,該有的表情。
她會一直贏到最後。
一想到祝遙光心愛的小狗也被她搶過來,周遇卿忍不住惡意地想,這個女人該不會被這一氣,直接歸西了吧?
想法雖然惡毒,但周遇卿真是忍不住心中的暢快。
畢竟,她已經不止一次這麼乾了。
先以親密的姿態接近對方,再從彆人的手中搶走對方一切珍視的東西,看著對方絕望,眼裡的光芒熄滅。
她心裡會很爽。
周遇卿忍不住將自己柔軟的身體更緊地埋進江奕白懷中。
充滿依戀地對江奕白說:“奕白,這一刻,我覺得自己好幸福,也好愛你。”
江奕白寵溺地摸了摸她的腦袋,笑著說:“傻瓜,我也愛你。”
轉頭,他就給江恒發了一條信息“明天我們一起,去挑一隻長得像湯圓的小狗送給你卿姨,告訴她那是湯圓。你去跟你媽說,讓她沒事彆在社交平台上發湯圓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