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甘示弱,回以一視。
少年漆黑的馬尾垂在窄瘦腰間,蹀躞帶掛著一隻灰沉的塤,戴著一張猙獰的麵具,露出來的眉眼清冷,薄唇微粉:“你來了。”
林聽翻開他放在案桌的賬簿:“不是說最近生意多,你忙不過來?怎麼還有空爬房梁?”
他沒理會她的打趣:“我明日要去蘇州一趟。”
她扔下賬簿:“明天?”
少年點頭。
林聽激動站起:“你不早說,那已經接了的生意怎麼辦?總不能全退了。”要付違約金的!
一年前少年被她救下,秘密合夥開了這家書齋。
明麵上,他們開書齋賣書,暗地裡接江湖生意,包打聽,幫找東西或找人等等,少年武功高強,還有江湖關係,不愁搭不上路。
原來他還有個收錢殺人業務的,被林聽否決了。
在遇到林聽之前,他都是一個人單乾的,她知道後表示想加入,他有幾分吃驚,她很缺錢?但為了報答她的救命之恩,同意了。
林聽是很缺錢,因為她清楚記得原著有這樣一段劇情,林三爺很快會為了他不小心闖禍的唯一兒子,妄圖犧牲她。
他兒子打了人,對方父母也是官,不會吃啞巴虧,要求他們賠三千兩,否則報官府處理。
一品官員一年才一百八十兩白銀的俸祿,更彆提他了。
林三爺沒膽子貪汙,那一點俸祿不僅不夠三房的家用,還要林聽母親李氏經常出錢補貼。
他哪有那麼多錢替沈姨娘生出來的庶子擦屁股,可又沒法眼睜睜看著兒子去坐牢,就把主意打到了尚未有婚約的林聽身上。
林三爺打算為林聽定下一樁婚約,拿她的聘禮去解決困境。反正她早晚得出嫁,還不如早點定下來,幫幫弟弟,他是這麼想的。
按照劇情發展,是李氏為了她,變賣自己的嫁妝,阻止了。
可林聽不想這麼做。
林聽要自己攢夠三千兩,買斷她和林三爺之間寥寥無幾的父女情分,逼他寫下一份受大燕律法保護的契約——收銀後,他從此不得再乾涉她一分一毫。
大燕皇帝與皇後恩愛有加,他曾為她下令改過律法。
其中就有幾條偏向於保護女子權益的,隻要女子父母和女子雙方同意,簽訂契約後,女子可出外自立門戶,不受本家約束。
這是林聽的機會,所以她沒有選擇提前避免他兒子傷人的事發生,而是選擇順其自然,等它發生,然後用錢脫離林三爺。
林聽必須找到來錢快的生意,儘早攢夠三千兩。
即使布莊一年的生意都好,所賺也不過百餘兩,遠遠不夠。與少年合夥接江湖生意是她的希望,完成一樁就有幾十兩或上百兩。
一個月接幾樁類似的生意,收益比得上尋常商鋪辛苦幾年。
至少林聽暫時找不到能比它來錢快,賺錢還多的生意了。當然,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出這些任務會有一定的危險。
她也願意承擔。
他們分工合作,會讓她借著林家姑娘的身份跟京中貴女打聽一些普通人打聽不到的消息。
而他收到消息後行動,賺來的銀錢還是對半分。
書齋穩定盈利後,他們也沒想過對外招人幫忙。雖然大燕律法沒禁止,但還是見不得光的,被旁人發現可能會牽扯出不少麻煩。
所以無論是以前,現在,還是以後,書齋也隻會有兩個人。
那就是她和他。
林聽習慣跟少年一起辦事了,聽他今天忽然說要去蘇州,不禁手忙腳亂,又問一遍:“你到底打算怎麼處理已經接了的生意?”
少年沉默片刻,眼風掃過她:“不是還有你?下一樁生意是找人,我相信你能勝任的。”
林聽怎麼可能答應。
“不行,我不準你去蘇州。想去也行,乾完活再去,否則沒……”話音未落,一枚暗器刺進林聽旁邊的椅子,擦著她頭發過,
剩下的門字在林聽唇齒間繞了一圈,被她硬生生咽了下去。
她改口:“你去吧。”
挑選生意合夥人需謹慎,一不小心他會威脅你。
一眨眼,少年躍至靠小巷的窗前,麵具下的半張臉輪廓分明:“半個月後我必定回來,接下來的幾樁生意,我分文不取。”
林聽擺了擺手,讓他快點滾蛋,免得在這礙眼:“接下來的活要我一個人去乾,不用你說,我也不會分你一文錢的。”
少年離開後不久,林聽也走了。聽陶朱的話,早點回林家。
冤家路窄,就買油糕的功夫,她遇到了段翎。他沒穿飛魚服,站在一家香粉鋪前,一身低調青衣,更像進京趕考的白麵書生了。
早說晚說都得說,擇日不如撞日,林聽靈機一動,拐彎去買帷帽,包得嚴嚴實實,跑走到段翎麵前,飛快地說:“我喜歡你。”
說完撒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