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當年(1924)牌照隻需要2元一個,當然這是官方發的價格。而市場價格,早已經被炒高,現在市麵就值200大洋一個。
史密斯笑道:“這個事情你不需要考慮,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要賣出去,我們不會賣給你的!”
言下之意,你要麼合作,要麼彆想買。
事到如今,陳光良也隻能抓住最後一次擴張的機會,說道:“我的方案還是如此,你們出牌照,我出黃包車和管理,雙方五五分成。你們那五成,其中一成是史密斯先生的。”
這個合作方案,已經是雙方合作兩利的事情。
史密斯還是欣賞陳光良的管理,所以很爽快的說道:“半個月時間夠不夠,我隻給你半個月時間去籌備,不然我隻能選擇賣出去。”
盯著這批牌照的,不知道有多少家車行,但史密斯更喜歡陳光良的合作方式。
再加上,他看在李超的情分上,也是選擇相信陳光良能給他們帶來更多的好處。
“可以,我一定可以辦到的。”
史密斯最後強調道:“記得,兩次合作的,都是一個月結賬一次,概不拖欠。”
也就是說,d項目、e項目所賺的錢,要月月分紅。
“好的”
走出史密斯的辦公室,李超詢問道:“你打算怎麼籌錢?”
陳光良想起周興高帶回的錢,不過很快拋之腦後;開什麼玩笑,說不定就有人在查那件事。
他說道:“銀行,將c、d項目抵押出去,希望能借到6000大洋。”
李超這次說道:“這次我就不聯名借款了,這個項目也不參與。”
畢竟。
銀行那裡根本就不是他的關係,更何況交通科這麼已經占了五成。他要是真要兩成半,陳光良豈不是給交通科打工了。
“還是半成,算管理費,貸款不需要你的名義!”
陳光良的想法很簡單,李超就是長江車行的隱形老板,他若出什麼意外情況,李超就可以主持大局。
所以d、e項目,都給他算半成!
“行吧,有什麼事情,我會和你一起共進退。”
“嗯”
回到長江車行的陳光良,還在思考e項目的事情,足足六十輛黃包車加車牌,直接讓長江車行達到王氏車行的規模,成為一家中等的車行。
雖然讓出五成五的股權,但實際上還是很劃算!
這一次也要‘招股’一部分,讓更多的車夫加入進來,這樣有利於團結。
而且很多車夫也在了解這件事,他不想讓大家失望。
不過這一次的招股,牌照要按照200大洋計算,黃包車按照100大洋計算。
也就是說,整個e項目的價值是18萬大洋,按照每股10元,發行1800股來計算。
這樣一來,如果黃包車夫想參股,可以拿出180股‘招股’,占總股本10,可湊集資金1800元。
而陳光良本人,僅需掏出4200元,就可以占股35(擁有的資產值,馬上實現增長)。
這樣一來,大家也都參與了,陳光良也用最少的資金占最大的股權。
將這次的招股計劃,完整的用資料寫出來,晚一點更方便。
另外,陳光良需要拿出4200元,也隻能去找李壽民試試,相信問題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