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良自己則開25大洋一個月,六人的薪水就已經高達100大洋。
另外,基地太小,又擴大一倍,每月租金漲到15元。
長江車行的運營費,大概已經需要150大洋一個月,當然這對於一個月近3800大洋的租金收益來說,依舊控製在很低的比例,即4。
辦公室裡,陳光良整理了一下六個項目的資產情況:
a項目(3輛車,他占3333股權):運營2個月23天,資產值從600大洋增加到820大洋,不考慮車牌升值的情況下,已經賺了35的利潤。
b項目(6輛車,他占29股權):運營1個月23天,資產值從1200大洋增加到1500大洋,升值25。
c項目(12輛車,他占416股權):運營1個月整,資產值從2400大洋增加到2760大洋,升值15左右。
d項目(24輛車,他占45股權):運營十八天時間
e項目(60輛車,他占35股權):運營五天時間
f項目(20輛車,他占45股權):剛剛運營
總計125輛黃包車,他平均下來占股約39,即49輛車的全部權益。
如今,很難再在黃包車業務上再進行擴張。
所以陳光良決定從下個月(9月)開始,‘六個項目’全部開啟‘月月分紅’的模式,即每個月的3~6號開始派發上個月的分紅。
而他本人,以後大概每個月可以分的近1200大洋,9個月後能分到約1500大洋(f項目還在還債)。
這裡不算他將收回‘商品銷售權’,預計每月也有200大洋多。
這樣一來,陳光良每個月可以獲得1400大洋的收入。
他個人的債務情況,目前是8350大洋,算上利息,一年也不過本金加利息10000大洋。
七個月時間,就可以償還清了。
更不要說,他現在手裡還有1800大洋沒有用(e項目他個人隻出了4200大洋)。
當然,對於那些借款,陳光良不急償還。
畢竟他還想將自己的事業,延伸到其它產業,比如‘房地產(地皮)’。
如今,陳光良已經消除了潛在的威脅,再加上自身的條件已經避免危險,所以他將周興高的5000大洋也借了過來(替他洗錢)。
這樣一來,陳光良現在手裡就有6800大洋可以支配,是時候準備購入一副地皮了。
值得一提的是:陳光良此時算不上‘有錢人’,哪怕七個月後,也隻能算‘稍微有錢’。
當前陳光良的財富淨值,差不多也就4800大洋(40輛車x300元輛+1800大洋—債務約9000);
七個月後陳光良的財富淨值,差不多就18000大洋(49輛車x300輛+1800大洋購入的地皮部分)。當然,這隻是在不做其它發展的七個月情況,實際上肯定會繼續發展生意的。
這點錢在滬市算不上,魯迅一個讀書人,一年都能賺7000大洋。章其華教授一年的收入,也在三四千大洋,還不算發稿的收入。
還有名醫生、名律師一年的收入,保守估計都不會低於5000大洋的。
另外,一個紡織女工最高可達20大洋,一年收入240大洋,一輩子也能賺上萬大洋。
所以說,陳光良在這上嗨灘,此時隻能算是普通人。
以後世的購買力算,也不過是買的下2套稍微好點的房子而已。
努力賺錢。
陳光良很快產生這樣的想法,這是在亂世,有錢代表著‘抗風險性’。
光頭要是來刮油,也可以經受得起;
想支持抗戰,也能拿的出錢;
最重要的是,將來跑路的時候能多帶點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