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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它確實很臟了,畢竟我可不是那種武裝到鞋底的體麵人,它在雪地裡走了好幾回呢,鞋麵補了一遍又一遍,鞋跟也換了好幾次,鞋底和側麵也裹滿了泥。
平時踩在地上看不出什麼,但呆在梁墨冬那雙端正整潔,乾淨到了指甲尖的手裡,對比就格外得鮮明。
不過我反應過來的是另一件事。
我不是故意穿它的,實在是就這一雙,再說這麼多年了,又是人手一雙的基本款,早忘了。
而且不光我忘了,這麼多天了,梁墨冬不也沒認出來嘛?
但梁墨冬按住了我的腳,說:“臟什麼?我又不是沒給你脫過。”
我沒吱聲。
他的手勁太大,我也不敢硬抽腳,顯得那麼心虛似的。便由著他打開拉鏈,脫掉了這隻鞋。
然後也沒給我穿新的,而是握著我的腳,就這麼握在手裡,不知道在想什麼。
跟個變.態似的。
我偷眼四下看看,導購好像已經明白我倆這不像正經關係,已經遠遠躲開了。
這時,梁墨冬出聲了:“用東西還真愛惜。”
果然是發現了。
我也不裝了,說:“這麼貴的東西,不穿個二十來年是不存在回本的。”
梁墨冬抬起了眼。
噫……這下更有昨天那味兒了。
我縮起腿:“你還是彆……”
話沒說完,他已經重新低下頭,把新鞋套到了我腳上:“那時候應該管你要點兒錢的。”
我問:“為什麼啊?”
“六子說,鞋不能亂送,”他係著鞋帶,說,“送了就跑了,得要點錢破一下。”
我說:“那也得是我要啊,不是你。”
確實有這個說法,我聽林莉莉提起過。
不過嚴格來說,那是針對情侶的。
我和梁墨冬,從來沒當過情侶。
再說了,梁墨冬當時並不是專門送我這雙鞋。
是那年學校的元旦晚會讓我當主持人,衣服學校買,我的那套需要自己配雙尖頭鞋。
我沒那種鞋,也不可能買那種學生時代估計隻穿一次的東西,所以上林莉莉家借了一雙。
林莉莉也不襯什麼衣服,倒騰半天,最後她媽給我找到了一雙人造革的一腳蹬,擦乾淨配個黑色打底褲也能看過去。
表演前一天彩排,下台時梁墨冬說我這鞋太冷,問我想不想要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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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說不冷。本來嘛,就演那麼一次,冷也就那一會兒。
但放學走時,我突然發現那雙一腳蹬的鞋跟不知為什麼掉了。
正發愁怎麼修,梁墨冬就正好來了,把它丟進了垃圾桶,高興地跟我說:“走,帶你去買新的。”
當時商場基本都關門了,他家的司機找了幾條街,才找到一家底店。
梁墨冬幫我在裡麵挑了這雙鞋,也像現在這樣幫我穿上。
當時他一摸.我的腳,就說:“我就說肯定冷,你看這都涼透了。”
那時候才十八歲。
如果是人來人往的大商場,我估計會落荒而逃吧?
但那畢竟隻是一間無人的小店,唯一的店員在櫃台裡倒騰電腦,估計覺得我倆是窮學生進來取暖的,看都不往這兒看一眼。
所以我就坐在那,像發呆似的一動也不動。看著他,看著他低著頭,好像也忘了時間似的,用溫熱的手心,搓著、捂著、輕輕地、慢慢地、小心翼翼地、視若珍寶地……
捧著我冰涼的腳。
梁墨冬當然沒有跟我要錢,他趁我穿鞋時去付了賬,還以為我沒看到,悄悄地撕了價簽。
但我這火眼金睛錯過什麼都不可能錯過價簽的。
這雙鞋彆說對那時的我,就算是現在,它也算不上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