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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帥,出兵吧,宰了王杲,屠了古勒城。”
“大帥,出兵吧,宰了王杲,屠了古勒城。”
剛剛還熱鬨的酒席,霎時間爆發出濃濃殺氣,屋外大樹似乎都感受到了,樹葉不斷搖晃著。
此時的遼東明軍,沒有經曆過幾十年後麵對崛起的建州女真那種無力感。
雖然明軍在遼東處於守勢,但一旦選定攻擊目標,不管是對上西麵的土蠻部,亦或者是北方的女真族人,勝算都是極大的。
即便偶有失手,隻要明軍打起精神來,報仇還是輕輕鬆鬆。
否則,遼東廣袤的土地也不可能被明廷牢牢掌控在手中。
至於對京城那邊的戰報,多有誇大蒙古人實力的成份在其中,特彆是還和明廷處於戰爭狀態的土蠻部。
其實這也不是讓人疑惑的問題,要想從朝廷多拿銀子,可不就得給自己豎起一個“強大”的敵人。
否則論功行賞的時候,打敗一個強敵和打敗一個小賊,封賞的差距可就大了。
此時大明定下的賞格,壯年蒙古人的首級可比是壯年女真人的首級貴好幾倍。
首級之所以叫“首級”,就是因為“一首一級”,最早來自商鞅變法中的秦**功授爵製,“戰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者五十石”。
不過,以首級記功並非秦朝開始,早在商代時就已經存在,隻不過商鞅變法把許多以前未成文的規矩書麵化,做到有據可依。
在相當長的時間裡,斬首記功都是主流。
但弊端肯定還是有的,比如殺良冒功,甚至在戰場上為了爭搶首級還可能會自相殘殺。
於是北宋時期名將狄青上疏提出廢除斬首記功,並獲準,自此開始兩宋不再實行斬首記功。
而在大明建立之初,也是以戰功為核定標準,分奇功、頭功、次功三種。
所謂奇功,是指戰陣之中斬將、奪旗、陷陣、先登,而頭功則是指當先、跳蕩、摧鋒、破敵,次功是指偵蹤、守陣、擒敵、被傷等。
實際上,大明的功勞簿上,一般主要就是頭功和次功,在明初立國戰爭後,奇功已經很少出現了。
如元至正十五年采石磯大戰當中,常遇春單騎衝入敵陣,無人可擋,憑一己之力將元軍防線撕裂,明軍由此獲勝,這就是陷陣之奇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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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戰功設計雖然有其合理性,但是隻適用於創業期,隻要有勇力、不畏死,就有大把功勞可以立,不在乎漏洞不漏洞,乾就完了。
但是,在開國之後進入守成期就不行了,功勞有限,而且軍隊戰鬥素質也遠比不上開國。
而這種無法量化的戰功製度,不可避免的會有不公與**,所有的功勞都成了功曹一句話的事情。
所以從洪熙開始,濫報、冒報的情況比比皆是,每每打了勝仗,報功上去的基本都是將領的身邊人。
最後大明朝廷發現,還得是可供量化的斬首記功能夠服人,交出多少首級就記多大的功,簡單省事兒。
從正統年間開始,明軍斬首記功的價碼從高到低有四類,一是迤北,即蒙古部落;第二則是遼東,即女真部落;第三是番蠻,即吐蕃與苗疆;第四才是內賊,即叛軍與農民軍。
以天順五年例,迤北首級一個可以升官一級或者是領取賞銀50兩,遼東與番蠻首級5-7個可以升官一級或者是領取賞銀40兩;內賊首級30個可以升官一級或者是領取賞銀30兩。
當然,這個升一級並不包括中高級武將,僅是到百戶級彆為止。
由此也可見,蒙古人首級和女真人首級差距之大。
當然,到了明末的時候,兩者的賞格又顛倒過來了,那是後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