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的心中,既有對上帝的敬畏,又有對正義的執著;既有戰場上的勇猛無畏,又有對弱者的憐憫與保護。
一套係統而完善的騎士精神和行為準則就此確立,騎士製度也正式宣告形成,成為中世紀法蘭西獨特而迷人的文化符號。
騎士精神作為一個複雜的文化建構,出現在12世紀晚期,是針對騎士們發展出來的一種優雅的道德規範。
沒有人能精確定位“騎士精神”這個詞的起源,騎士精神影響了1215世紀之間的軍事文化和社會生活。
是什麼讓騎士精神的產生成為必要?
騎士精神的真正目的是為了規範戰士的行為。
騎士的最高美德是英勇,英勇兼具使用武器的專業技術和勇敢的精神,具體體現了軍事準備的觀念。
但人們發現戰士們天性任性、貪婪、過於獨立,使他們成為百姓的欺壓者而不是保護者。
為此,當時的人們設計出了騎士精神,認為服務於王公們的騎士首先應該是服侍上帝的。
對道德家們而言,為了整個社會,理想的騎士精神應該是在戰士階級灌輸基督教的美德。
而人們幾乎毫無爭議地認為騎士精神源於文學,而文學是騎士精神的載體,將其傳播開來。
文學與現實、小說與曆史之間的相互影響,是複雜的騎士精神現象中一個非常有趣的方麵。
毫不誇張地說,生活有時模仿藝術。這種故事的類型大多數是描寫一個年輕人遵照騎士的信條,騎馬去冒險,來證明他在軍隊的價值。
騎士文學構成了侍從騎士在訓練期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就像聽《聖經》故事能激發中世紀僧侶們的基督美德一樣,這些小說能鼓勵這些侍從騎士以古代的英雄為榜樣,做出偉大的事跡——亞瑟和羅蘭的豐功偉績被反複灌輸給年輕的戰士們,用來塑造騎士的理想形象。
對於那些銳意進取的騎士們,他們學習騎士的專業技能,並鍛煉堅強的體格,以努力學會騎士時代所需要的一切。
他們因此獲得榮譽、讚頌和名聲。
更重要的是,就像在《威廉?馬歇爾的故事》中所展示出來的12世紀真實生活一樣,不管這些騎士出身於什麼階層,他們取得的功績與這些榮譽都聯係在一起。
亞瑟王的“圓桌”標誌著具有相似美德的騎士之間的平等地位。
此外,神話中關於騎士的起源過分誇大了騎士的內在品質優勢。
儘管如此,由於這樣做能吸引眼球,因而使騎士們擔負起更沉重的社會責任。
這些想要像“其他學科”一樣教授騎士精神的書,不僅包括《武功之歌》和羅曼史,還包括人物傳記和騎士精神的手冊。
它們圍繞著可以團結起來騎士們的力量,以純正的血統和身份的認同構建了騎士秩序,並且嚴肅地強調騎士的雙重責任:作為上帝的仆人和服務社群的義務。
在13世紀完成的《騎士秩序之書》中,加泰羅尼亞的作者雷蒙?魯爾令人驚奇地以亞瑟王文學中一段極為複雜的文字為依據,用來描述騎士精神的起源。
這段文字來自湖泊女士的一篇散文《雷姆斯洛特》。
據說,很久以前,普通的人——因為他們都是“共同的父親和母親的後代”,他們自願放棄他們與生俱來的平等權利。
他們經過評判選舉那些力量、忠誠、勇氣優於眾人的人,來構成一個地位在他們之上的階層以換取保護。
作為高等級地位的交換條件,騎士必須承擔責任。
即便他們會付出生命的代價,他們必須鍛煉每一種美德。
這種責任不僅體現在戰場上,而且體現在大到整個社會的範圍內。
這個神話的意義就在於它的本質明顯是社會契約。
該契約起源於人民的意誌。
騎士精神的信條建立起來的騎士稱謂隻是一種社會職能,而不是單純的個人冒險。
通過這種方式,信守諾言的製約從傳奇故事中的圓桌擴展到了整個中世紀社會。
但文學至多能夠提供一個有缺陷的模型。
隻有在文學中,人們才能如此奢侈地偏愛一個悲劇英雄而不是一個能乾的家夥。
以《羅蘭之歌》為例,它永恒的主題不是奧利弗的智慧和隨機應變,而是羅蘭徒勞的勇氣。
這樣的勇氣直接導致他的死亡,也使查理曼大帝失去了他最高貴的戰士。
接下來,讓我們以《羅蘭之歌》中的一節選片段,為對法蘭西和法蘭西騎士的認知之旅畫上句號。
那往昔的種種,恰似魯特琴奏響的悠揚音符,在塞納河畔的上空久久飄蕩,縈繞於那浪漫與犧牲相互交織的法蘭西大地之上。
《號角》
“羅蘭兄弟,吹響你的象牙號角;
查理聽到,他會派人回來;
國王將率官兵救我們脫險。”
羅蘭答道:“但願我的祖先;
不會因我而遭人指責,願可愛的法蘭西不會蒙受恥辱;
我將用杜朗達爾猛刺敵人,我的好劍就係在我的腰間;
你會看到它將沾滿汙血。
異教徒來此隘口是自取滅亡,我敢說,他們都將死路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