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死就死了,和我有什麼關係?
我逃不掉,隻能先繼續在這待著,一年又一年,我講著講到快吐的羅賓佐故事,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孩子。
在他們眼裡,那是又新又精彩的故事。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留下他們的信。
記不清是第幾年,我遇到了苔絲。
那是這個世界上最可愛的小姑娘,她和彆人不一樣。
每次我講俠盜的故事,她都會問我――為什麼俠盜不回家?俠盜的家在哪兒?
有一次我生病了,院長怕傳染,把我鎖在屋子裡。
是她帶著其他孩子們,順著窗欞爬了上來,在窗戶口輪流給我唱歌,我的病很快地就好了。
接近月圓之夜前的一天晚上,她偷偷跑到我的房間和我說,她肚子裡有小人。
她才十四歲,這座修道院裡,除了我外,唯一有著明亮眼睛的男人,就隻剩院長。
她說,她想回家看看父母,能不能讓俠盜先生送她一程。
我說,太晚了,俠盜先生太累了,過兩天再說吧。
苔絲的屍體被找到的時候,已經是第三天的清晨。
她才14歲,挺著那麼大的肚子,道路的兩側是無數血紅的蛛眼,她又怕黑。
她兩天走了25裡,沒有哭,沒有蜘蛛咬她,她是流血流死的。
我把她的屍體背回來,放在盛開的花圃中,蝴蝶會停在她的鼻尖上。
她就好像睡著了。
院長和嬤嬤說,懷孕了更好。
我站在門口,從那天晚上,站到了第二天晚上。
我沒見到她的屍體,我隻看到了一桶桶紫紅的葡萄酒。
苔絲是個好孩子,我是個壞人。
我這輩子把無數人騙得家破人亡,偷走了無數人珍愛的東西。
所以我才會家破人亡,所以我才會失去珍愛的東西。
我贖不儘我的罪。
我這輩子騙了所有人,什麼好事都沒做過,我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爛人。
可是我求求你,說真的,我求求你,看到這封信的人,我不知道你是誰。
我求你,我這輩子都沒求過任何人,但是我求求你,救救他們,救救孩子。
不要做和我一樣的混蛋。
和這封信埋在一起的是我收集的證據,我在這鬼地方待了十三年,我記錄了792個孩子的名字,父母,籍貫,外形特征,胎記等等。
他們的信,我一直藏著,一共914封,每一封我都倒背如流。
所有死去的孩子,我都試著找到能證明他們身份的遺物,一共93件,我列了個單子,清清楚楚。
我等待著,等待著有一天能夠逃跑,有一天能夠將這些公之於眾。
我要把他們每個都安全地送回家!
但我得拜托你幫我,因為我做不到,我又要違背誓言了。
你知道嗎?一周前,我聽到一個消息。
這座修道院在此豎立了五十五年,應該搬遷了,我終於能離開這。
隻是我帶不走任何東西,因為他們要摧毀這裡的一切,甚至包括我身上的衣服。
所以我隻能把這些東西留下來,留給你,我的朋友。
如果你足夠有能力的話,請救救這些孩子,這樣的修道院不止一座。
如果你和我一樣,力有未逮的話,至少,把這些信和遺物還給他們的父母,送他們回家。
我本該走的,可我想,假如發生什麼意外怎麼辦?
假如這些證據被教會發現,被破壞怎麼辦?
假如我那些同夥搞明白了我的意思,拿這些證據,去教會領取賞錢和宗教裁判所對他們的追殺怎麼辦?
彆笑,他們真的乾得出來這種事。
你知道的,我是一個專業的騙子,一個傳奇的小偷,我永遠做兩手準備,萬無一失。
我要用我自己的方式來保護這些孩子,來保護這些證據。
這簡直不像我該乾的事情,愚蠢而不明智。
可這是我人生中最正確的選擇。
我有一身肮臟的血,我隻求把它們流乾,能換來正義。
如果有一天,你做到了我求你的事,請在這為我豎起一塊墓碑。
不要刻我的名字,請寫――
‘送你們回家的歸途,我走完了’
如果沒有的話,請彆這麼做,我的孤魂會永遠留在人世間,沒有我,他們會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