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有真的猛士挺身而出,耗費年餘官司打贏了,得到應有的賠償,長出一口惡意,那也隻是讓企業把原本屬於你的還給你,僅此而已,至多無非多賠一點錢。
對它們來說九牛一毛,不痛不癢,太陽依舊照常升起。
牛馬頑強抗爭,在他們眼中不過是湖麵小石子落水泛起的漣漪,轉瞬消失不見,不留痕跡。
胳膊擰不過大腿,人微言輕命薄的員工又能怎麼辦呢?
那換成彼岸的胳膊能不能擰得過呢,那得擰一擰才知道結果!
又回到了那句話,違法成本太低,維權成本太高!
除非反過來!
教員曾經說過,「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
陳默突然萌生了一個大膽的想法,而且可操作性不低
看著自己今天的日程,吩咐門口的冷寧,把一個會議往後推了一個小時。
叫來範典,讓他插個隊。
因為目前這家夥剛勝任彼岸工會主席,又兼任職言事業部負責人,是絕佳的人選。
結果看這家夥一進來,就找他彙報關於工會的具體事宜。
畢竟工會剛成立不久,作為老板,陳默得拿出自己的態度來,
“行吧,先看工會的事。”
陳默打開對方發過來方案,是關於後續工會開展工作和職責的細則。
看著裡麵的內容,他隻看大的方向,這份報告整體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是通過職言上麵的大數據,進行篩選分析,找出目前互聯網大廠存在的通病,彼岸是否存在類似問題。
包括不限於:
組織結構:企業彙報層級冗餘導致效率低下;
okr或ki:製定過於激進,員工出現加班加點超負荷工作的情況;
開會:會議次數過多,導致員工開會時間超過工作時間,工作效率降低;
成長:晉升、調薪和激勵製度製定不合理,導致員工跳槽;
向上管理:媚上行為彌漫,導致企業風氣變差;
福利:時間流逝,許多福利打了折扣,變得可有可無;
幫派林立:隨著招聘各大廠員工後,會出現類似x度幫、x裡幫、x訊幫的情況,這是個偽命題,有利有弊,需要注意;
第二部分,製定工會後續工作職責。
一、工會成為集團和員工承上啟下的樞紐,針對集團內是否存在上述問題,起到監督、評估、反饋的職責;
二、提供員工反饋通道和機製,解決員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定期向上彙報。
三、員工福利從人力資源部承接過來,在保持原有不變的基礎上,為員工提供情緒價值和歸屬感,比如根據員工愛好,創辦各種社團,組織活動;逢年過節的員工禮品製定;每月最後一天的員工生日會等等
四、定期進行對集團內員工進行匿名性質的360度環評,包括周圍同事、工作氛圍、領導等方麵的評分,進行整體性的摸排評估。
陳默看了十來分鐘,“上麵這些問題列的很尖銳啊,都是大公司病,你這邊繼續保持這樣的迭代,對於這些問題,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整體沒問題,這個方案我批了,每月月底向我彙報,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找我。
核心原則隻有一條,無論管理還是員工,各司其職,在彼岸價值觀的引領下,為彼岸集團添磚加瓦。
人力資源在做減法,員工工會要做加法,一加一減保持平衡,你們兩者成為集團上下一心的催化劑。”
“明白。”
“另外,你們現在32個人,還是太少,按照100:1的比例去擴招工會的規模,從各司各部招募,還按照之前的方式,隻不過這次終麵是你。”
“好的!那個我這邊完事了,老板您叫我來是”
“我記得職言當初開辟了個法律援助板塊來著,現在什麼情況了?”
範典不知為何老板突然問這個問題,這種屬於自身負責業務,他回答的很清晰明了,
“這個板塊創立之初是利用集團法務的資源,線上為廣大員工提供勞務糾紛等法律問題的解答。
一開始還是很火爆的,職友們也很有熱情,但隨著時間推移漸漸冷清下來,就目前來看,隻能說屬於職言最冷清的板塊,現在還在維持著,沒有關閉。
即便我們之前通過幾個幫助打工人勝訴的成功案例,效果也不明顯。”
“原因分析過麼?”
“嗯,之前曾主動聯係過幾個來求助的職友,原因不外乎,費時費力不討好。
具體點就是耗時特彆長、訴訟流程和遞交各種手續很是繁瑣、即便勝訴執行困難,阻力重重。
最無語的是這種大部分都是企業方麵的問題,卻讓員工買單,處於勞動仲裁的員工跟在公司一樣都是處於弱勢地位。
先不過勞動仲裁這段時間的空窗期,既是事後想要投其他公司,那些公司的hr唯恐避之不及。
他們這種人就像職場的勞改犯,為了自身權益與強權抗爭卻反而成為了自己職場生涯的汙點,黑色幽默不過如此。”
“那些維權成功的呢?”
“也是類似的說法,失去的遠大於得到的,有許多人後悔了。後來他們也看開了,也不想再沉浸過去,大部分人選擇向前看,但職業生涯算是毀了一半,很少有公司會選擇這樣的員工。
甚至後來有些人在職言分享維權經曆,勸告那些後來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這也導致即便後續職友即便能得到法律層麵的解答,證明他們是正確的,但越來越少能邁出那關鍵的一步。”
陳默歎了口氣,更堅定了他的決心,
“問題原因分析出來,你們有想過什麼解決方案麼?”
範典笑了下,笑容有些苦澀,“確實想過,不過覺得有些異想天開了,就沒跟您說。”
“不妨說說,我姑且一聽!”
雖然範典知道老板跟其他老板不一樣,但依舊沒報什麼希望。
他就當給老板講故事了,緩緩開口,
“我們之前的解決方案是,站在對方,也就是員工視角來想問題。
他們為什麼不願意打官司,這就回到剛才我說的費時費力不討好!
因此,隻要解決這三點就行了。
從費時到省時,我們查過,如果有專門律師,全權代理勞務糾紛案子,甚至開庭當事人都不需要出麵,能節省當事人大量時間。
從費力到省力,同上,當事人隻需提供各種證據和資料,中間關注案件進展即可。
說白了如果有一個專門處理勞務糾紛案件的中介機構,就像用戶買房買車一樣,隻需要交錢、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資料,最後等待結果就行,中間一切環節不需要再操心。
甚至可以開發一個a,來進行這種信息資料的申請,提交審辦,在線查詢進度和結果。
或許隻需要短短一到兩次跟律師的接觸,員工就可以完全撒手不管。
至於最關鍵的不討好,也是最大的痛點,就是擔心會影響自己的職業生涯。
針對這點,雖然絕大多數企業都對這樣的員工一刀切,但還是有不看重這些的企業,我們可以從中特事特辦,在職言進行單獨的匹配。
隻有這樣維權成本變低後,將會湧現越來越多的星星之火。
那些無良企業的違法成本就會變得更高。
這就是最終的目的。
那怎麼達到這些呢?”
或許範典在陳默身邊呆的時間長了,不自覺也沾染了一些陳氏特質。
隻見他拿起筆在白板上寫下了‘律師團’幾個字,
“首先,得需要組建一支擅長勞務糾紛類型的律師天團,而且數量要多,覆蓋更省市,能給予這些勞動者提供線下法律援助。
其次,職言可添加一套完整的法律服務線上商品化,線下服務化的流程、一套律師評價體係、一套定製化的職位匹配機製。
最後就是錢!想要達到這個理想化的階段,之前我們還預測了下集團所需要的資金~~”
說到錢,範典從之前的慷慨激昂到最後有點底氣不足。
陳默倒是聽的津津有味,因為對方一些想法跟自己有些不謀而合,
“大概預算在多少錢”
“3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