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奕塵的計劃是這樣的。
他們先去鎮上集市買個十來斤小魚蝦乾,了解一下鄉鎮市場。
然後拿著小魚蝦乾去縣城坐火車,帶到省城去賣賣看。
既了解省城價格,又摸摸市場,一舉兩得。
就算賣不出去,拿回來自己吃也行。
第二天早晨六點,天還沒完全亮。
唐雄華就拍著唐奕塵的屁股,喊道:“奕塵,起床啦!”
唐奕塵睡得迷迷糊糊的,睜開眼睛看著老爸還想拍他屁股。
用稚嫩的聲音無語道:“爸,我三十八歲了,比你經曆的事還多,能彆拍我屁股嘛,彆扭!”
“哎呀,習慣了,一時沒忍住……”唐雄華撓了撓頭尷尬道。
穿好衣服,洗漱完畢後,唐奕塵的肚子就叫了起來。
哎,小屁孩怎麼那麼容易餓呢……
“走!老爸帶你去集市吃早餐,有你最愛吃的豆漿油條。”
唐雄華穿上了他僅有的一套破西裝,頗有些大款意味地招呼唐奕塵出門去。
其實,他長這麼大都沒去過省城,心裡還有點小緊張。
但在兒子麵前,還是得表現出「大人」的淡定來。
“不想做早餐就不想做,還說得這麼冠名堂皇,彆以為我不記得小時候你把我一個人仍在集市不管的事……”
唐奕塵撇了撇嘴,背上一個小書包,率先出門了。
書包裡裝著一個小本子和一隻筆,有些東西他怕記不住,寫下來最好。
唐雄華就準備得比較充分了。
除了把自己收拾得一表人才外,還在包裡藏了長一把長長的殺豬刀。
第一次出遠門,身上帶著兩百多塊錢不說,還帶著一個五歲的「孩子」。
在這個年代,怎麼小心都不為過。
搶劫、偷盜、拐賣……那都是司空見慣的事。
要不是怕耽誤時間,唐雄華都想回鄉下捎上唐奕塵爺爺的那把手槍。
是的,這個年代還沒有全麵禁槍。
唐奕塵的爺爺唐家祥以前當過民兵,會玩槍,家裡除了一柄獵槍,還有一把左輪手槍。
這些事情,唐奕塵都沒有太深的記憶。
等到他完全記事時,經過幾次嚴打,社會治安已經好太多了。
而且唐雄華還有一個依仗。
他十幾歲時跟著一個流浪和尚練過幾年拳腳功夫。
加上一米八六的身高,人高馬大的,一般人還真乾不過他……
十分鐘後,唐奕塵父子就出現在了集市。
因為他們住的是鎮中學分配的房子,就在鎮中心,近得很。
萬幸的是,那套房子校長承諾可以讓唐雄華住到暑假結束,並沒有立即讓他卷鋪蓋走人。
“大爺,你這小魚乾怎麼賣?”
逛了一圈後,終於在一個角落裡發現有人在賣小魚乾。
唐雄華立馬湊上去問價。
“一塊一。”大爺伸出一根手指回道。
“便宜點吧,一塊錢,你這些我全都要了。”
唐雄華估摸著大爺袋子裡有十來斤,還價道。
大爺爽快地一口答應了。
原本他就預著彆人要還價的,而且也沒指望一次就賣完,這不好事嘛!
付完錢後,唐雄華就發現自己還價還少了,九毛估計都能拿下來……
買了12斤,白白損失一塊二。
看著唐雄華有些懊悔的神情,唐奕塵安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