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年的時間。
孟凡對於聚獸調禽之法算是略有成就,對其也有了進一步的認知。
在表麵上看起來,聚獸法門可能與雙全手確實有某種相似之處,不過實際了解之後,才發現其中大有不同。
雙全手,顧名思義,是求性命雙全之意,其根本之意,是推著人類向某種完美姿態進化,而這種完美姿態,可稱為:仙人!
聚獸之法則不同。
它的特點在於拚接異化,簡而言之,就是在非人非動物的道路上越跑越遠,其著手點更是在於基因。
給動物修改基因!
眾所周知,動物會有什麼樣的麵貌,是由基因決定的,即使有些動物之間的基因片段會有著重合,但總有一部分特異基因,決定著動物之間的差異。
而聚獸之法,是選取這些動物的基因片段,嫁接在其他動物的體內,培養一個“怪物”出來。
而且,還不會發生排異反應的那種,並且還要注重靈魂與肉體相匹配,隻有靈魂與肉體相匹配了,性命合一,才能使得動物對自己身上的部位揮如臂使。
就比如,白虎有翼,如果性與命之間不相合,精神難以駕馭肉體,那麼那對翅膀就是一個擺設,根本撲棱不起來。
這三年中,越是研究聚獸之法,越是讓孟凡感到心驚。
因為在這一過程中,孟凡不可避免的想到,如果萬物生靈的基因片段都可以嫁接,那麼人行不行?
山海經的傳說中,經常有異獸人麵,那會不會就是上古時,一些異人利用這種辦法,培育出來的“怪物”?
就比如說開明獸。
《山海經圖讚·海內西經·開明》有載:“開明天獸,稟茲金精;虎身人麵九首,表此桀形;瞪眎昆山,威懾百靈。”
明劉基《述誌賦》亦有記載:“開明怒目而電視兮,貔豹吼而山裂。”
除此之外,還有陸吾,隻不過開明獸為九首虎身,而陸吾卻為九尾人麵虎身。
要知道,上古之時,可沒有什麼道德理念,把奴隸視作牛馬是常有的事情,尤其異人又天生掌握著高人一等的神通。
他們自稱神異,為仙!為神!
能配得上他們身份的,自然就是各種各樣的奇珍異獸,也就是坐騎!
甚至,孟凡還有更為大膽的猜測!
人為萬物之靈長,在某些妖魔詭書之中,曾寫明:人,才是天地間最有靈氣的生物。
那開明神,是不是以人為基底,移植各類動物基因,所改造出來的“怪物”?
這種實驗無疑是瘋狂的,但也是符合上古時那個沒有理念道德束縛的時代的。
上古之時,或許對於基因片段不了解,而稱之為血脈。
而對於細胞這些東西,在魔禮壽的口中,也有著另一種稱謂:玄微!
而總體的細胞,又稱之為:恒沙諸界!
在聚獸之法中,有密切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