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易親手殺了老虎,在所有人之中表現最出色。
若是獵殺老虎的事傳開,江易必然會成為打虎勇士。
會受到很多人崇敬,能獵殺老虎的人,就說明很不一般。
這可是名利雙收的好事,而且有機會被刺史和知府推薦為官。
常遇山想給兒子謀個一官半職,這次獵殺老虎對常友良來說是個好機會。
刺史和知府那邊打點過了,讓他們給吏部送推薦文書,讓常友良有一官半職。
常遇山把江易叫到一旁,跟他商量一下。
“小易,跟你商量個事,把我和友良這份賞金給你。讓他成為打虎勇士,你可願意?”
如果江易同意,將會得到二百五十貫錢。
江易念及常遇山一家對他們夫妻的幫助,可以把打虎勇士的榮譽給常友良。
賞金還是要的,也算是還了常遇山一家的人情。
“我可以把打虎勇士的榮譽給良哥,我隻要你那份賞金。”
常遇山也是為兒子謀前途,知道這麼做有點對不起江易。
“我替他決定,他那份賞金給你,親手殺老虎這事不要對外宣揚。”
至於他的袍澤,肯定不會跟彆人說的。
既然如此,江易跟常遇山達成交易,等把老虎交給漢陽府衙。
“若是打虎勇士之名對良哥有用,我願意讓給他,我可不想太出名。”
太出名給江易帶來不了多大的好處,現在還不如低調一點。
“既然你願意把打虎勇士之名給有良,我們父子倆那份賞金就給你。”
從今以後,彆人隻知道獵殺老虎的是常友良。
對於江易來說,得到錢才是最實在的,虛名對他來說毫無用處。
等有了更多的錢,以後什麼都可以得到。
“小易,之前看你使用鐵棍噴出的煙火傷到了老虎。可否告訴我是怎麼做到的?”
“我使用的鐵棍叫火銃,射程和殺傷力不如弓弩。我讓鐵匠打造的,用來打獵。”
常遇山就覺得三眼銃挺厲害的,若是能裝備到軍隊,對付遼國騎兵還是不錯的。
“你是不是想把火銃用來對付敵軍,我覺得不妥,這種東西有一些缺點。”
江易把三眼銃的缺點告訴他,讓他打消把三眼銃裝備軍隊的念頭。
這次帶來隻是實驗一下三眼銃的威力,用三眼衝在六十多步之外打老虎效果還行。
“你這火銃不僅可以噴煙火,還能發響聲。絕對能嚇到敵軍的戰馬,若是願意把製造圖紙給我,我讓曹將軍給你一筆錢。”
“不是錢不錢的問題,這種東西真不適合用來打仗,我可不想讓這種東西害了大梁將士。”
江易也不在乎那點錢,萬一真出問題了,對他來說很麻煩的。
“常叔,你就不要為難我了,讓我用來打獵吧。”
常遇山和江易聊了一會兒,隻能暫時放棄要三眼銃圖紙的念頭。
常友良看到他們倆回來了,也不知道他們談了什麼?
“友良,回去之後讓所有人知道你是打虎勇士,你和我那份賞金給小易。”
常友良聽父親的話意明白了,他們倆達成了協議。
他覺得父親這麼做有點不對,畢竟老虎不是他殺的。
“爹,你小易把打虎勇士之名給我。這不太合適吧?”
“我跟他商量過了,咱父子倆的賞金給他。你成了打虎勇士,會得到刺史大人和知府大人賞識,會為你推薦一官半職。”
常遇山也希望兒子有前途,讓他考科舉,肯定是考不中的。
花錢買官職,肯定會被人說閒話。
成為打虎勇士,再加上刺史和知府的推薦,讓常友良當官也就順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