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並沒有插嘴,而是饒有興味地看著張玲玲,想聽聽公司對於自己這首歌是怎麼安排的。
“所以,我們為你的這首歌製定了這麼一個計劃。”
“這首歌因為是簽約之前創作的,是屬於你自己的私有版權,但為了表明公司對你的看重,和展露我們的誠意,這首歌在網上的所有收入都歸屬於侃哥你個人所有,公司將不會和你進行分成!”
張玲玲的話讓江侃大為吃驚!
他這幾天都在研究夏國關於歌手的經濟合同的相關知識。
一般的簽約歌手發歌,由公司負責宣發和推廣。
憑借下載或是其他途徑獲得的全部收益,由詞曲作者+歌手和公司按比例分賬。
一般的新人歌手,如果是一點名氣都沒有的素人,那就是二八分賬——詞曲作者+歌手二,公司八。
詞曲作者和歌手的分成比例看各自的名氣、實力和為這首歌的最終成績做出的貢獻進行分配,一般來說如果是新人+曲爹,那詞曲作者拿大頭。
如果是歌手自己把一首並不怎麼經典的歌給唱紅了,那自然是歌手拿大頭。
隨著歌手名氣的增加,咖位的提升,“二八”這個比例也會逐漸地升高,歌手能拿到的會越來越多。
但不管怎麼說,都是公司拿大頭,歌手拿小頭。
畢竟公司要把一個歌手從默默無聞,捧成無人不知的大歌星,買歌、培訓、錄製、宣發、推廣、銷售、銷售渠道的費用、經紀人費用、助理費用、出行車輛機船、住宿、餐飲、個人形象包裝、人設打造、媒體宣傳、網站推廣、a推薦位購買、甚至是如《我是xx》這類綜藝的上台費……甚至以後的演唱會的場館聯係、舞美燈光、樂隊出場費、售票係統、安保費用、伴舞費用……
有幾樣不是以“萬”、“十萬”甚至“百萬”為單位的支出?
這些都得公司來出。
總體加起來,說是幾百上千萬都少了。
公司的市場推廣與宣發、銷售渠道,那都是公司以“億”為單位的龐大資金,花了幾十年的時間才辛苦建立起來的,沒有哪個個人能夠玩得轉這一點。
這樣一個國內第二,世界第五的公司來捧人,還比不過一個一點名氣都沒有的純新人自己瞎搞胡搞?
歌怎麼發?什麼渠道?推廣資金準備了多少?
不說彆的了,光一個有檔次點的音樂網站,首頁廣告費用一天幾十上百萬,你準備了幾百萬?
不宣傳?不好意思,以十萬首百萬首為單位的歌曲庫裡,你就是滄海一粟,你歌的質量再好都不會有人知道有它的存在,多少天才懷才不遇?
靠自己賣唱?要是沒有小飛燕這個大主播巧合的幫忙,一天能讓幾個人記住他?
個人的力量想要紅,絕對是比不過大公司的能力和效率的。
公司付出那麼多捧紅一個人,也是不可能還讓歌手來拿大頭的。
當然,如果你已經是如j、周董這樣的超級巨星了,那自然也就有了強大的議價能力,想拿五成六成七成八成都不是問題。
飛揚娛樂此次能夠願意把第一首歌的全部收益都讓給江侃,也是不可謂不誠意十足了。
“那……真是謝謝貴公……謝謝公司,和小張你了。”
合同已簽,江侃也就是公司的人了,兩人自然也成為了同事,他自然也就跟著改了口。
這是一個上了十幾年班,經過社會毒打後的四十歲中年男子的自覺。
“不客氣,但是侃哥你既然已經加入咱們公司了,那接下來的各種宣傳方麵的工作,也都需要你配合一起完成了,比如巡演、通告和接受公眾媒體的采訪之類——前提是如果有安排的話。”
“那是當然。”
江侃點了點頭,這些都是好事,作為一個在野的歌手怎麼可能享有這種宣發資源。
後半輩子既然下定了決心換一種活法,那拋頭露麵的事肯定是無法避免的了。
“噢,有件事需要跟你提一提。雖然在咱們公司歌手是不需要坐班工作的,都是有事才來公司聽從安排。”
她喝了一口咖啡潤了潤嗓子,接著說道。
“但是,作為詞、曲創作人,你卻還是需要去公司上班的。也就是說,朝九晚六的生活又回來了。”
“哈哈,開不開心,意不意外?”
和江侃見過兩次麵,也聊了不少的內容,張玲玲早就看出江侃是一個非常隨和與溫柔的人,對他頗有好感。
於是也便開起了玩笑,她相信對方也不會在意。
“啊……我自由生活的日子就要結束了嗎?我最討厭早上被鬨鐘叫醒了!”
江侃也配合著她,露出了一幅無奈的表情,結果並不成功,反而是把兩人都給逗笑了。
“噢,對了,還有一件事我忘了給你說。”
正事談完,兩人正要分開,張玲玲突然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又開口說道。
“什麼事?”
江侃轉過頭看向她。
“你的那首《起風了》在公司裡的評級也是唱功和歌曲雙a,下個月就是一年一度的新人歌手冠軍榜,公司的打算是讓你用這首歌去衝榜,你可千萬不要現在就發出去了!”
“噢?這樣麼?好的,我明白了。”
江侃點點頭,很是為飛揚娛樂對自己的看重而高興。
對比之前光芒對自己的態度,真的是一個天,一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