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的假期總是過得很快,等到江侃將父母送上了回家的長途汽車,才恍然發覺現在已經是三月三日的晚上了。
二老雖然陪在兒子身邊也很開心,但畢竟不是在自己的老家,老朋友老鄰居不在身邊總是會感到很孤獨和無聊。
所以江侃在再三勸說他們留幾天無果後,還是尊重他們的意願讓他們回了家。
「哈,還有四天的假期,怎麼過呢?」
「叮鈴鈴~」
剛回到家裡,躺在沙發上伸了一個懶腰,他放在茶幾上的電話便響了起來。
「小張,過年好啊~」
原來是張玲玲的電話,不過這個時候她打來是有什麼事呢?
「侃哥,過年好~」
電話裡小張的聲音很有活力,似乎是因為剛剛拿到了大筆的年終獎,所以過了一個好年,那開心的心情好得從電話裡快要溢了出來。
話說江侃今年的年終獎也非常的不錯,裡裡外外拿了快60萬(主要是作為作曲、作詞人方麵的,歌手主要是拿個歌曲的分紅),已經比當年在t公司當主管的時候還要多了,這不由得他不讚歎一聲當明星真是賺錢啊!
「這個時候打來,是有什麼事嗎?我知道《好歌手》的事是十號才開始錄製的吧,等到八號上了班再來排練也完全來得及吧?」
江侃以為她是在說這個節目的事,於是便問道。
「不是這個事啦,是周老板那邊打電話來問問,上次你和他說好的合作協議,你這邊什麼時候方便就把協議給簽了!」
「噢,原來是這件事!你不說我都還差點給忘了!」
江侃拿著電話,恍然大悟地說道。
之前周老板給出的兩個提議(詳見第154章),江侃感覺都不是特彆的合適。
第一個方案,他太占老周的便宜,江侃覺得自己良心上過不去。
第二個方案,冬雨樂隊整體簽約飛揚娛樂,自己成為他們的禦用詞曲作者,這樣的話自己又吃虧太大,隻能拿到5到10的詞曲創作分成。
所以綜合了一下,江侃和張玲玲討論後決定,可以以「特邀歌手」的方式加盟冬雨樂隊,具體的合作方式如下:
1平時都自己玩自己的,互不乾擾。
2江侃如果有適合樂隊這種演奏形式來發布的歌,指定冬雨樂隊作為合作對象,讓他們為這首歌伴奏並且出鏡。
3歌曲版權屬於江侃,並獲得60的收入分成,同時接受周老板的冬雨樂隊的10的股權贈送,正式成為這支潛力無窮的樂隊的股東之一。
4周老板負責歌曲的全國發行,費用從他所獲得的40收入分成裡支出,至於他想搞更大的宣傳和推廣,都由老周自己負責。
這樣做有很多好處,雙方都各得所需。
江侃的收益肯定是最大的,畢竟他主要是以自己的歌曲入股。
一方麵可以獲得歌曲的收入和版權,一方麵還可以獲得周老板的友誼——之前他的那一身麻煩事就是老周幫他擺平的。
可不要小看了這一點,歌手這種社會屬性很濃的職業,有這樣一個助力,是非常有必要的,至少可以保證他不會不明不白地就被同行或是其他的什麼人給黑了。
老周這邊呢,則是可以在過一把樂隊癮的同時大賺一波名氣——他這輩子其實錢是已經掙夠的了,剩下的後半輩子就想著能好好地玩一下前麵幾十年一直心心念念的樂隊和搖滾,完成他的音樂夢想。
「行,明天一早就去簽約,就定在咱們公司裡吧,然後可以開始排練下一首歌了,剛好我這裡也有一首適合樂隊的歌。」
江侃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