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漫漫嘟起嘴,不滿地朝她媽看去,“媽,殺豬佬能是什麼好人?一個個五大三粗的殺豬漢子,我才不要呢!”
“殺豬佬有什麼不好?你看看那屠宰場的人,哪一個不是油光水滑?你要是有個這樣的男人,以後還不是想吃肉就吃肉!”汪明霞恨女兒笨。
她倒不是說蔣承旭不好,父親是食品廠副廠長,母親在醫院當護士,自己是機械廠的宣傳乾事,關鍵是這門親事是她妯娌宋宛霖訂下的。
先頭,為了老二,她已經搶了一份放映員的工作了,不好再讓女兒搶這女婿。
“我不管,反正我不嫁殺豬佬。你們把我弄丟了十多年,我好不容易回來了,你們就這麼迫不及待地把我嫁出去?”許漫漫淚水又來了。
汪明霞心頭十分不忍,但又無可奈何,“那你說怎麼辦?不嫁人就得下鄉,你願意下鄉?”
許漫漫當然不願意,“大哥和二哥的工作是怎麼來的?還有三哥,你們難道打算讓三哥也下鄉?這家裡親生的非親生的,憑什麼犧牲一直是我?”
許漫漫說完,騰地起身,去房間裡哭去了。
一家人也是不歡而散。
許清歡正要進房間,被汪明霞喊住了,“歡歡,你跟二嬸過來,二嬸有話要和你說。”
她和許立群對視一樣,兩口子一塊兒進了房間,許清歡跟在身後。
“歡歡,你看現在這形勢也真是叫人為難,家裡就你們大哥二哥有工作,你們三個都沒工作,你還好些,眼看就要結婚了,結婚就可以不下鄉;
你三哥是個男的,他去哪裡我都不擔心,現在家裡就隻剩下漫漫一個了……”
她說著,眼裡滲出淚水來。
許清歡如果不知道許漫漫三歲走丟,就是汪明霞故意為之的話,肯定就信了這副慈母心腸。
但此時,她又不得不信,最起碼在許漫漫和她之間,汪明霞還是選擇了許漫漫。
“二嬸的意思,我能做點什麼嗎?”許清歡斂眸問道。
汪明霞為難地歎了一口氣,“漫漫回來得晚,這麼多年在外頭不知道吃了多少苦頭,書也沒好生讀,工作也找不到,人家一聽說她在鄉下長大,也瞧不起她,想找個好點的男人也難。”
許立群在一旁道,“歡歡,你爸雖然不在了,你媽也不要你,可你還有二叔二嬸,我是希望你和漫漫既然做姐妹,將來能夠守望相助。”
許清歡不解地問道,“二叔的意思,希望我陪著漫漫下鄉?”
她雖然是打定了主意要下鄉,但並不想和許漫漫在一起,她希望能夠擺脫這些人,在這個時空,有一二知己,傍大佬金大腿,過愜意閒適的生活。
不像前世那麼累,那麼想不開,非要拚命證明自己,結果父母根本不在乎。
汪明霞賠著笑臉道,“這孩子,說的什麼傻話,我怎麼舍得你們姐妹倆下鄉呢,我養了你十四年,我寧願漫漫下鄉,我也舍不得你下鄉啊!”
那是,宋宛霖一個月給他們二十五塊錢,相當於普通工人一個月工資了。
許清歡一笑,“我還是不知道二叔二嬸到底是什麼意思,你們希望我做什麼,就直接說出來。”
原身一度以為,二叔二嬸還有三個哥哥是很疼愛她的,父親犧牲,被母親拋棄,有一個供自己安身的家,原身曾經將這些人當做自己最親的人。
孝順長輩,依戀兄長,以為他們對自己也是很好的。
直到許漫漫回來。
她才知道,她以為的寵愛,疼愛,真是不足一提。
她一個月五毛錢的零花錢,許漫漫五塊錢。
大哥從來不給她買零食,許漫漫三天兩頭可以吃到大哥帶回來的紅燒肉。
許漫漫搶她東西的時候,二哥會不問青紅皂白地就扇她的耳光,逼著她將東西送給許漫漫,還罵她小氣,不知道感恩圖報。
許漫漫欺負她的時候,三哥就在一旁冷冰冰地看著,維護許漫漫的態度不要太明顯,隻要許清歡敢反抗,他就會毫不猶豫地上前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