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湘又騎著自行車去了鎮政府,果然在告示欄裡看到了沈大廚說的那張告示。
月初張貼的告示,如今已經到了月末,經過二十來天的風吹日曬,告示原本的紅色底已經褪色了,但上頭的黑色毛筆字跡依稀還能看得清。
七十年代沒有可以拍照的智能手機,所以林湘養成了隨身帶紙筆的好習慣,今兒正好派上了用場。
今天二十一號,距離月初還有十天時間。
她要去做生意之前還得籌備,再加上今天不算在內,所以隻剩下七天。
正好最後七天都有大集,林湘可以趁機掙點錢。
她又騎著自行車去了糧油站。
米麵肉需要相對應的票據,調味品卻不需要,林湘花了兩塊六毛錢買了些調料,這才提著東西回了國營飯店。
紅燒肉已經炒好了,沈大廚用飯盒給她裝了起來,等她進門後,就開始煮餃子。
“這倆飯盒都是新的,我自己還沒稀罕夠呢,今兒先借給你用,下次來鎮上的時候記得給我帶回來。”
“我明兒就給你拿來。”
“不著急,你記住彆往了就成,沒必要特意跑這一趟。”
林湘笑眯眯地解釋,“陳廠長說了,本來應該今天報道,但我沒去,所以特意寬限了我兩天,最晚後天一早就得去棉紡廠報道,不然視作主動放棄了這個名額。所以沈哥,明兒中午兩點鐘,我還得來一趟呢。”
“那行,我給你留個地址,你明兒中午直接過去就成。”
林湘將寫著地址的紙收了起來,拿著兩個沉甸甸的飯盒跟沈大廚道彆,騎著自行車回了家,先將東西放好以後,才去大隊部還自行車,還給了五毛錢的租車費用。
這兩自行車是大隊部湊錢買的,平時村民有需要都可以租用,一天五毛錢的費用,掙的錢也算是創收了。
林湘還了自行車回了家,一進門就看到了幾個不速之客。
於芳就像是到了自己家似的,滿屋子到處翻找,原本整潔的家,很快就變得淩亂不堪。
但林家窮,家裡也沒置辦多少東西,於芳找了好久都沒找到稱心如意的,不免有些泄氣。
林湘隻慶幸,自己剛才擔心家裡招賊,所以把從國營飯店買回來的紅燒肉和餃子都鎖在了廚房的櫥櫃裡才出門。
要不然就於芳這滿屋子亂翻的做派,紅燒肉和餃子早就進了他們一家四口的肚子!
“我說你們還有完沒完,為了個破名額,一天往我家跑三次?”
林大姨張嘴就要罵林湘,卻被她身邊的中年男人給攔住了。
大姨夫和林大姨年歲相仿,但瞧著卻比林大姨年輕的多,他長得還算和善,又愛笑,每次樂嗬嗬地衝著你笑,就是有再大的怒火也發不出來。
“妞子,瞧見你這話說的,我們是關心你們所以才來你家拜訪,你彆誤會了我們的良苦用心。”
林湘對大姨夫的厭惡絲毫不比林大姨少,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個人就是個笑麵虎,看起來好相處,實則心眼子最多,林大姨好多不地道的事兒,都是被他攛掇著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