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秀蘭翻了個白眼,但也沒囉嗦了,拿著兔子就進屋做飯去了。
而林醒則是拿著斧頭,替吳秀蘭劈那些沒有劈完的柴。
林醒身體素質不錯,一堆柴火一下子就劈完了,不過渾身出了一身的汗,再加上冷風一吹,真是直接凍進了骨頭縫裡。
林醒看著身上的粗布麻衣,思索著要不要弄點厚實點的衣服來穿了。
原身和父親分家以後,幾乎什麼東西都沒帶出來,原來的那些棉衣也都留在了父親那裡。
但是林醒肯定是不會回父親那裡拿東西了。
既然如此,那就隻能自己做衣服了。
如今這個年代,想要做棉衣,那是需要布票的,而且每個人能領的布票都是有限的,林醒一家子今年的布已經領完了,領不到了。
不過,雖然領不到布,但是林醒可以用野生動物的皮毛做衣服,同樣也沒差。
要說最保暖的獸皮,那肯定就是袍子莫屬了。
如今冬季的正是袍子活躍的季節,剛好可以打了袍子,吃它的肉,還用它的皮毛做衣服,一舉兩得。
林醒打定了主意,下次進山,有機會就去打幾隻袍子回來。
大概過了半個小時後,吳秀蘭已經把兔子給弄好了。
一家子坐在屋子裡,一大鍋香噴噴的兔子肉放在桌子上,光是聞著都讓人口齒生津。
“好香啊!這就是兔子肉呀!我還是第一次見這麼大塊的肉呢!”林依依開心的說道。
以前跟父親住在一起的時候,她倒是見父親吃過肉。
不過原身家庭的經濟狀況也不是很好,一年到頭也隻能吃那麼幾次肉,而且每次也就那麼一小碗而已。
這麼一大盆肉,可謂是相當奢侈了。
“等很久了吧。”林醒把其中一隻兔腿遞給了林依依,笑道:“來吧小丫頭,這條腿就給你了。”
林依依沒有接,搖搖頭推了回來:“哥,兔子是你打的,你吃,我吃其他的就行了。”
林醒不免有些感動。
這小丫頭,明明都已經饞的不行了,卻還這麼推讓。
林醒直接把兔腿放到了林依依碗裡:“這麼多肉呢,都能吃的上,有啥好推辭的,趕緊吃,涼了就不好吃了。”
林依依看著碗裡的兔腿,小丫頭總歸還是沒忍住,猶豫了片刻後,拿起兔腿就開始吃了起來。
她一邊吃,一邊開心的兩眼放光:“好吃!好好吃!媽!哥!你們也趕緊吃!”
吳秀蘭夾起另一隻兔腿,放到了林醒碗裡:“兒子,你也吃,今天上山累了,你得多補充補充。”
林醒搖搖頭,把兔腿放回了吳秀蘭的碗裡:“我不喜歡吃兔腿,媽,你吃吧。”
說完,林醒也不給吳秀蘭推辭的機會,拿起碗筷就開始乾飯。
吳秀蘭無奈的搖搖頭,心裡卻格外的溫暖。
她這輩子過得很苦,尤其是嫁了人後,不僅要當牛做馬,還要被家暴,每天都要被打罵。
辛虧生了一對好兒女,也算是支撐她堅持下去的動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