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死人報仇根本沒有意義。
再說眼前這家夥,戰狼附體,報仇不是嫌命長嗎?
“把大堂清理乾淨,屍體全部丟到外麵喂妖獸。”楚歌冷聲道。
“是!”
六個小混混齊刷刷出聲,麻溜的乾活。
楚歌很滿意的點點頭,隨後走向紋身男存放物資的地方。
吃的喝的用的都有,但更多的是雜物。
楚歌從裡麵拿出一顆紅色圓球,方才紋身男收集物資的時候,他就注意到這東西。
這是氣血果實,和之前楚歌尋到的靈力果實一樣,都屬於天材地寶,隻不過性質不同。
除此之外,還有兩種果實。
白色精神果實以及金色至寶果實。
不像妖丹屍珠這類消耗品,殺怪能爆出來。
果實出自遺跡,或者從天上掉下來,非常珍貴,可遇而不可求。
沒想到紋身男運氣這麼好,靈氣複蘇第一天就得到一顆氣血果實。
不過運氣不好的是,他遇到了楚歌。
楚歌不動聲色的收下氣血果實,轉身看向大堂裡其他人,試探性的問道:“你們誰有這種圓球,白的紅的藍的金的都行,可以拿出來跟我換物資。”
話音剛落,人群中走出一個中年大媽:“這位小哥,你手裡這顆圓球是那些人從我手裡搶走的。”
“那你的意思是?”楚歌嘴角噙著玩味的笑容。
“你要麼把珠子給我,要麼給我一些吃的。”中年大媽理直氣壯的說道。
楚歌目光盯著中年大媽,心中殺意湧動。
被混混欺負的時候,不敢拚命。
麻煩解決後,理直氣壯的站出來嚷嚷。
你已有取死之道。
她覺得楚歌打倒混混,是個好人,不會傷害她,所以才敢這麼肆無忌憚。
難怪說好人經常被人拿槍指著。
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好人成了貶義詞。
但大媽不知道,楚歌可不是什麼好人,他殺人可不是為民除惡,隻是不想酒店被人占領罷了。
他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自己。
“你真是活夠了。”
楚歌眼睛眯起,一點金色火焰從指尖彈射出去,瞬間點燃中年大媽。
“啊啊啊!!!”
大媽被金焰焚身,口中喊出殺豬般的叫聲。
沒過幾秒鐘便化成了灰。
“紋身男搶你的東西,我搶紋身男的東西,那東西就是我的,你想要回來應該去找紋身男。”
“我這人心善,特意送你一程。”
楚歌冷冷說道。
大堂裡的人群見狀,一個個頭皮發麻。
一方麵因為楚歌殺伐果斷的狠辣手段。
另一方麵則是因為那神異的金色火焰。
那種手段,明顯不是普通人能掌握。
霎時間。
楚歌在眾人心中的威脅程度達到極點。
先前幾個誤以為楚歌好說話的人,當即掐滅那些不切實際的想法。
“這位小哥,我手裡有一顆珠子,你需要就拿走吧。”一個拄著拐杖的老大爺顫顫巍巍的走出來。
楚歌掃了眼老大爺手中之物,瞬間瞪大眼睛。
金色果實?!
那裡麵是至寶。
楚歌輕吸一口氣,按捺住心中的激動,平靜道:“大爺,你以後想吃什麼隨便拿,彆客氣。”
老大爺隻從桌子上拿出一天的食物,看著楚歌鼓勵道:“現在這世道,我這把老骨頭活不了幾天,你們年輕人是我們人類的希望,要好好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