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上貼著一張不知道貼了多少年的年畫。
等等!等等!這是什麼?一個破舊的
日曆,不對在這個年代應該叫洋黃曆。
張曉湊近一看,1958年12月12日。我“靠”!真重生了。
又看了看四周。
我這是啥命啊!二十來萬的車子還沒開過幾次,百十來平米的大房子,還沒裝修完。
這一重生回到“解放前”,房子,車子沒了不說。
重生到這裡,不但窮困潦倒不說,剛重生,就差點又死了。
張曉來到廚房準備喝口水壓壓驚。
所謂的廚房,不過是牆角用幾塊石頭壘起的簡易灶台,上邊放著一個缺口的鐵鍋。
拿起半拉還有缺口的水舀子,咕咚咕咚喝了幾大口水!
該說不說,這水還挺甜。
畢竟這個年代還沒有那麼多的科技與狠活。
“哥!你起來了?”
隻見門外有個小女孩正在趴著門縫喊著!
既然重生了,就要替原主好好活下去。
原主叫林曉,話說雖然年紀不大,才十六歲,但也是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
為了讓母親和妹妹能吃上一頓飽飯,以身犯險。
原主是老二,上麵還有一個哥哥叫林牧。
母親何玉蘭則是父親林富貴用二十斤大碴子換來的。
所謂哥哥,隻不過是同父異母。他的母親是被父親打的上吊了。
而林曉和林曦則是母親所生。
林富貴打死林牧母親後,被林牧舅舅打的鼻孔穿血,遍體鱗傷,在老丈人家門口跪了三天三夜。
可娶了何玉蘭後,狗改不了吃死,頭些年還收斂些,多多少少還乾點活,這幾年變本加厲起來。
不但所有的農活和家務都要母親來做,連爺爺,奶奶家也要去乾。
十冬臘月的,每天母親都是穿梭在自己家和爺爺,奶奶家。手腳被凍的滿是口子和凍瘡。
就這樣,奶奶還指揮母親乾這乾那。回來晚了,被父親打的差點背過氣去!
原主隻因替母親求情,差點被父親打死。
所以和母親商量出去單過,可母親考慮原主和妹妹還小就沒同意。
可經過這次,孩子上山去套野雞也是為了貼補家用受的傷,自己的男人還是這樣狠毒。
再這樣下去,咱們娘仨早晚都得交代在這。
所以,她狠下心來,就是死也不能死在這個家不是家的地方。
就這樣,離開了這個家,來到了山上的小木屋。
這個小木屋是當年大姥爺守山時狩獵用的臨時住所。
屋子雖然撿漏,經過風吹雨打,年久失修。但還沒有倒塌的意思。
大姥爺是當年這一帶有名的獵戶。
隻因沒有妻兒,少了很多顧慮。後來被村民們推舉為守山人。
現在年紀大上不了山了,姥爺看他一個人沒人照顧,就和姥姥商量著把大姥爺接回家和他們一起生活。
“娘,我出去玩會”!
說是出去玩會,實則林曉是偷偷上了山。
上山的唯一目的就是踩踩點,為下一步的打點野味填補家用做準備。
淩冽的北風吹到林曉的臉上,像被刀刮了一樣。
兩隻滿是血口子的小手已經凍的麻木了。
“腳印,這是野雞留下來的腳印”!
林曉停下腳步,對著手心哈了哈氣。瞬間哈氣就像嫋嫋炊煙一樣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