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昭迪以為自己已經習慣了哥譚的生活。
他已經在哥譚工作整整一周了,也見過槍戰,罪犯,黑幫和一個超級英雄,一個將來的超級罪犯,不少底層的窮人和有錢的上流人,他甚至還習慣了每天盯著石像鬼上的倒吊人入睡。
拜托,他們擺起來的樣子真的很像催眠師在催眠。
說實話,除了這張臉平時吸引到的部分變態客戶以外,他幾乎覺得自己已經適應這座城市了,起碼已經稍微適應了這裡的瘋狂。
他錯了。
這天他照常下了班,提著輪椅穿過了宅巷,但還沒來得及上樓,耳邊突然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
“嘿兄弟,把你的輪椅給我。”
“?”
剛想回家的馬昭迪腦袋稍微宕機了幾秒鐘。
他倒也不是沒見過劫匪,東區的劫匪很常見,隻是平時搶東西的人多了,流程和目的大都千篇一律,但這位的搶劫思路似乎彆具匠心。
“那個我確定一下。”馬昭迪小心翼翼地指向自己手裡的輪椅:“你要搶我的輪椅?”
拿著槍的劫匪此時一臉洋洋得意地獰笑著:“對,沒錯!把它給我!我知道你,東區和奧迪斯堡區都傳遍了,每晚都有個他嗎的鬼火人在路上飆車!我知道你每天是靠什麼跑得那麼快的,我知道那是個寶貝!”
馬昭迪稍微有些不解:“恕我直言,你搶一輛車也同樣跑得快,為什麼執著於我的輪椅?”
那個大聰明愣了幾秒鐘,臉上的表情從猙獰變成思索,又從思索變成迷茫。
特彆好玩。
“總,總而言之!”他結結巴巴地說道:“把你的輪椅給我!”
“出於我個人的角度建議,這輛輪椅對於一般人來說可能比較危險”
“砰!”
“我說!踏馬的把它給我!”
馬昭迪嘴角抽搐地看向一旁的牆壁,那發子彈擦肩而過,在牆上留下一個彈孔,距離他的腦袋隻有幾寸。
這是他這星期在哥譚碰到的第十多次槍擊現場了。
實話說,這就跟敏感度訓練一樣,緊張固然是真的緊張,但多次以後真的會變得有點麻木。馬昭迪從原來的呆若木雞,到後來的提心吊膽,到現在的強裝鎮定,多少已經有一點抗性了。
“給你,請便。”在槍口之下,他果斷停止廢話,免得被不耐煩的對方一槍爆頭。
這不是他變慫了,畢竟之前的每一次,他都不是直麵槍口,而是藏在角落或者躲在暗中,像現在這樣正麵起衝突,麵對麵直視上膛的槍口的情況,危險程度絕對遠超從前。
“還有你身上的錢和衣服,全給我!”
“錢可以給你,衣服好歹給我留著吧?”
“少他麼廢話!快脫了!”
恁馬的欺人太甚!
馬昭迪頓時怒從心頭起,緊接著麻利地脫掉了自己的外套,隻留下一身襯衫和一條褲子,最後從外套裡拿出自己的駕照,又從手機裡拔出電話卡。
“行了,行了,我身上就剩兩件衣服了,趕緊拿著我的錢滾蛋。”
“把你的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