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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1章變化
首都。
小雪初晴,風和日麗,是個外出溜達的好天氣。
外加時間又臨近春節,海澱小鎮上格外熱鬨。
剛從南方回來的李建昆,裹著一件帶翻毛領的軍大衣,戴著狗皮帽,實在毫無風度可言,至少在他自己看來是這樣,與沈紅衣並肩而行,漫步在街頭,兩人的手臂不時撞在一起,愛情的甜蜜蕩漾而出,籠罩著二人。
沈姑娘倒是已進化出北方人抗凍的體質,穿著一件半高領的白色羊毛衫,外麵批著黑色呢子大衣,不係扣子,同色的皮靴頑皮地故意去尋那些積雪和冰晶踩,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響。
她左肩膀上挎著一隻深棕色的皮包,戴著同色係的豬皮手套,及肩的長發隨意披散著,烏黑,筆直,好似一塊純黑的緞麵。
沈姑娘現在是一個正兒八經的職場女性,再加上多年來廣受因做買賣而對南方的時髦,有前沿認知和接觸的李雲裳、魯娜、許桃等人的影響,已經變得頗為會打扮,不知道她平常是不是也這樣穿,不過那對粉嫩耳垂上的一對銀色花朵形的耳釘,暴露了她為這次約會刻意裝點過的小心思。
因為在這樣的寒冬臘月裡,那對裝飾除了散發出美麗外,實在不可能帶來任何舒適感。
耳畔傳來悠揚婉轉的旋律,從街邊的某家商鋪內傳出,那是鄧麗君的《何日君再來》。它在此時這個國家的傳播度,可以參照後世鳳凰傳奇的《月亮之上》,即使這位歌星的歌仍然被視為洪水猛獸。
當某種東西禁無可禁,受老百姓熱烈追捧,且並不會造成潑天大禍時,寬容才是最理性而有格局的做法。
“謔謔!這想輪到,不得排到天黑?”路過街邊一家店鋪時,望向沿著門外屋簷下排起長隊的姑娘和大媽們,李建昆腳步微頓,打趣說。
“現在過年,人更多,天黑都不一定能排到。”沈姑娘搭話。
李建昆看看她如瀑的黑發,笑著問:“你咋不燙一個?”
沈姑娘怔了怔,反問:“你喜歡?”話說完才意識到不對,兩坨紅豔掠上臉頰,垂下小腦瓜不敢看李建昆。
“不,我還是更喜歡黑長直。”李建昆咧嘴一笑。
黑長直?沈姑娘心想:頭一回聽到這麼俏皮的描述,不過還挺貼切。
李建昆用手臂碰她一下後,兩人繼續前行,整條街生意最好的就數這家“如意理發店”,據沈姑娘講,臨近年邊這一陣兒它每天都這樣,營業時間內甭管什麼時候過來永遠在排隊。
它和它的“同仁”們的作品,又很好的呈現在街頭,在這個不是周末,有閒又有錢出來逛街的女性們,多半都頂著羊毛卷。
路過街心公園時,裡頭傳出一陣與鄧麗君完全不同的音樂,躁動,富有節奏感。李建昆和沈紅衣駐足眺望,隻見公園裡聚集著一大群穿著喇叭褲的小年輕,男女都有。
他們個性飛揚,放肆地舞動著青春,旁若無人地跳著一種很前衛的舞蹈。
沈姑娘還是頭一回見到這種舞,她看見有人在模仿擦玻璃的動作,仿佛身前真的有塊玻璃樣活靈活現,大眼睛裡透露出一股新鮮和稀奇。“這是什麼舞呀?”
“霹靂舞。”
沈姑娘莞爾一笑:“真的很霹靂。”
公園外圍的水泥花壇沿子上,紮堆坐著另一種小年輕:
他們手裡捧著一本厚厚的紙質粗糙的書籍,霹靂舞動感的音樂也無法吸引或乾擾他們絲毫,全身心徜徉在書本的世界中。
冬日的暖陽灑在身上,一邊曬太陽,一邊看書,倒確實是件人生樂事。
沈紅衣好奇地湊近過去,俯身前行,偷瞄幾眼後,回到李建昆身邊,聳聳肩頭說:“多半是《射雕英雄傳》和《笑傲江湖》。”
她說這話時,眼神還在停留在一個十歲左右的小書蟲身上,似乎有些惋惜。
李建昆卻有不同看法:“這麼小能把金庸看得津津有味,可見理解能力相當不錯,往後的文字功底也會遠超同齡人。精神娛樂還是很重要的,未必是壞事。”
這話沈紅衣倒是沒法反駁,其實這兩本她也看過,隻是看得並不起勁,如果是小說的話,她倒更喜歡類似《人生》那種。
話題聊到文字上,李建昆邊走邊問:“工作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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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吧。”
“還行你歎個什麼氣?”
主要因為工作的模式和內容,與沈姑娘所想大相徑庭。
她本以為編輯部的工作,應該側重於文案,那也是她的長項,主要待在單位裡以筆為刀。而事實上,她現在平均一個禮拜至少有四天時間在外麵跑,做著類似於記者的新聞取材的工作。
這還沒什麼,開始由於和想象中的差彆,有些不適應,漸漸地也習慣了,甚至喜歡上這種公費出差四處走走看看的感覺——
十一月份她還去過一次東北。
這充實了她的見識和人生。
問題是:有些工作內容,並不是她所願意的,又無力抗拒。比如這次上麵布置的一個任務,屬實讓她有些不知所措。
沈紅衣從棕皮挎包裡取出一本雜誌,翻到其中某頁,捧到李建昆眼前,讓他打量。
這本帶有彩繪封麵,印刷的是一名車間女工認真工作的場景的雜誌,名叫《中國婦女》。
李建昆低頭望去,定眼在沈姑娘給他看的頁麵,上麵有一篇格外時髦的廣告,內容是這樣的:
“我是一名煤礦工人,二十七歲,父母已故,兄弟四人,房八間,現在每月工資八十元。我熱愛煤礦工作,文化程度小學,無疾病,身高一米六四。
“如哪位未婚女子不嫌棄俺是煤礦工人;如誰家中隻有女兒又有心招婿的話,我願意到女家落戶,儘養老之責;如哪位喪夫之婦有心另尋伴侶的話,均可來信或見麵……”
沒錯,這是一則征婚啟事。
李建昆著實被驚到,接過雜誌仔細再打量一遍,真沒想到一九八四年已經出現這麼時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