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次情況稍微好了點,但慕父慕母嫌棄的目光還是格外顯眼。慕雨不知道吃蛋糕還有什麼禮儀,但她知道少留下礙眼就好了。
於是三兩口塞完最後一塊,慕雨站起身。
不知為何,明明吃了甜食,她還是感覺到眼前一黑,差點沒站穩。好在沙發是有靠背的,慕雨扶著穩住了身體。
“我先上樓休息了,你們早點睡。”
對於慕雨的告彆,所有人眼中都閃過一絲喜悅。慕雨還沒完全上樓,就聽到慕母如釋重負和慕詩夢聊天的聲音。
果然,沒有自己在,他們才會感到舒適自在。既然如此,當初為什麼還要把自己找回來?
慕雨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了。
回到房間,之前感覺的窒息無力更加強烈。慕雨把自己扔到床上,試圖睡著麻痹自己的神經。
但是躺著躺著,她忽然睜開眼。
望著黑漆漆的天花板,耳邊慕詩夢的話還在回蕩。
價值、意義,這些好像確實是自己過去不需要追尋的東西。但是現在,她隻有五個月的壽命了,卻每個月淨收入二十萬。
難道,要把這些財產帶到棺材裡嗎?
太不值當了。
俗話說得好,世界上最悲慘的兩件事,莫過於錢沒了、人還在,或者,人沒了、錢還在。
她上半輩子已經夠慘了,剩下五個月,不想還這麼悲慘。
人生在世,總要為自己活一回。
想到這裡,慕雨“噌”一下坐起身。
拉開抽屜,到處翻找,可惜沒找到紙筆。慕雨隻能退而求其次,拿出手機,打開備忘錄。
她在手機上打出“養一隻寵物”,隨後不動了。
願望清單這個東西,寫出來似乎很簡單,畢竟人總是不滿足的,願望如欲望,無窮無儘。
但是她又感覺很難,因為她想不到自己有什麼願望。
在孤兒院長大成人,接受資助完成教育,然後投入按部就班的工作……因為現今思想的熏陶,車房都不想買,更不想結婚。
除了賺錢,偶爾吃點好的,她真不知道自己有什麼願望。
而現在已經不需要賺錢。
但最後,慕雨還是慢慢打出了一排排字。
“看海”、“爬山看日出”、“見一次偶像”……這些好像都是遺願清單上必有的東西,但不得不說它們有必須存在的道理。
因為慕雨真的沒去過海邊,也沒看見過日出。
圖片和實物終歸是不一樣的,她何嘗不對美麗的風景心生向往?
至於偶像,她有一個喜歡了好多年的歌星,不怎麼追,隻是愛聽人家的專輯。
——不知道這個算不算,但勉強記在上麵吧。
接著,慕雨寫下“去遊樂場”和“去酒吧”。
這就不是大眾都會想到的願望了,但她得到“沒去過的地方”的啟發,很容易就想到了這兩個地方。
是的,遊樂場和酒吧她都沒去過。
作為一個孤兒,慕雨是幻想過遊樂場的,在青春躁動的年紀,她也有過去酒吧的衝動。
但孤兒院的孩子早熟,這些想法不過轉瞬即逝。
成年以後,就算有那個經濟能力,慕雨也不會去了。偶爾她路過遊樂場,會聽著裡麵的歡聲笑語發呆,但僅此而已。
那些地方好像被施加了什麼咒語,明明近在咫尺,好幾次隻是轉個彎走幾步就能到達,卻還是讓她望而卻步。
而因為工作的職位不高,她也不需要因公去酒吧。
寫完以後,慕雨再次陷入沉思。
其實這些算下來需要的時間不少了,做完這一切,自己也該死了吧?
對了,水晶棺材必須要!她可不想生前大部分時間住狹窄逼仄陰暗潮濕的房間,死後還沒個舒適的地方安眠。
葬禮也要體麵,就是她放什麼背景音樂不知道慕家人管不管。
想到葬禮,不知為何,慕雨聯想到了慕詩夢的生日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