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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大學時和同寢室的莫雪成了好閨蜜,好到,原主的任何東西都可以和莫雪共享。
原主家裡有礦,上大學都是開車進出,一個包包就要十幾萬,莫雪家裡也不錯,要不然兩人也玩不到一塊。
畢竟這世上沒有誰是真的傻子,沒人願意被彆人白白占了便宜。
大三的某個周末兩人約好一起去逛街,莫雪和原主顯擺自己新買的車子,原主就沒開車坐了莫雪的車。
回來的時候經過一個路口發生了車禍,莫雪將一名老太太撞飛了。
她第一反應就是要逃逸,原主勸著莫雪留下,然後幫著打電話叫了120,也報了警。
莫雪當時腦子都亂了,根本不會思考,原主一說她就聽了。
而且原主說的也沒錯,在滿是監控的年代,跑又能跑多久,還不是會被抓回來?
原主跟著救護車將傷者送去了醫院並付了醫藥費,可惜老太太身體太差,莫雪的車速又有點快,老太太沒搶救回來,莫雪就被拘留了。
因為莫家給了足夠的賠償,雖然是她全責,但她態度良好(主動報警叫救護車付醫藥費)最後也隻判了兩年。
但等她出來的時候,世界變了。
因為她坐過牢,男朋友轉身和係花在一起了。
學校雖然保留了她的學籍,但兩年的刑期讓她把大學的知識全忘了,她連個大學畢業證都沒拿到。
回家後,親爸對她冷淡,親媽看她的眼神如同在看廢物,以前每月大額的零花錢也沒了,親爸甚至說她連被送去聯姻的資格都沒有了,隻能給她選個大齡二婚男老板嫁了,也算是有點價值。
原本活得肆意的人,一朝出事,跌落塵埃,莫雪沒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她把原主給恨上了。
要不是原主攔著她,她當初要是跑了的話,隨便找個人替她頂罪,她也落不到這步田地。
於是,她約了原主,在過馬路的時候,把原主推進滾滾車流,原主被幾輛車連續碾壓致死。
宿舍裡。
“寧嫣,周末一起去逛街吧,我的化妝品要買新的了,聽說A家上新了,正好去看看。”
莫雪交的那個男朋友因為是富二代總是事事兒的,不愛陪她逛街,莫雪乾脆就不喊他了,每次都隻讓寧嫣陪。
寧嫣看了眼青春靚麗的莫雪笑著答應了,“好啊,正好這幾天學累了,想出去放鬆放鬆呢。
對了,綺雯去不去?”
馮綺雯搖頭,“你知道的,我打算考研的,十二月底就要參加考試,我現在恨不得一天當成三天用,哪有時間逛街。”
她家裡條件也不錯,最起碼,大學期間吃穿不愁也不用她出去勤工儉學,甚至還能買些輕奢的衣服首飾。
可和寢室裡其他三人相比,那就太不夠看了。
她們寢室還有一個叫烏日塔娜的,嫌宿舍太小,不夠放她的東西,兩個月前搬出去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