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4點的紐約。
約翰菲茨傑拉德肯尼迪國際機場外。
一身黑色西裝,帶著帽子和圍巾的邁克柯裡昂走進洗手間,裡麵有兩個黑人正在抽著香煙,當看到他時,互相看了眼。
一看就知道是無業遊民或者小混混。
他們最喜歡占據的地方就是肯德基、公園長椅、以及機場的廁所,經常能在那裡看到喝的爛泥一般的人。
邁克柯裡昂掏出工具正撒尿,兩個人就靠了過來,吹了個口哨,“喂!拿點錢。”
對方瞥了他一眼,終於開口,聲音很有磁性,帶著點沙啞,“搶劫嗎?”
“沒錯!把你的錢全部拿…H!謝特!”
邁克柯裡昂一扭胯,尿直接尿到對方的鞋子上,黑人氣急敗壞的罵起來,被他一把抓住頭,死死的按在糞便池裡,另一人咒罵聲,衝了上來。
他從大衣裡掏出槍,對著對方就連開三槍,裝了消音器,聲音不是很大。
一槍腦袋兩槍胸,耶穌來了得信佛。
邁克柯裡昂鬆開手,被尿差點嗆死的黑人趴在地上就乾嘔著,臉色都沒辦法慘白,黑不溜秋的。
他看到地上的同伴屍體時,瞳孔一縮,就看到一雙腳站在他麵前。
“晚安,先生。”
嘣!
子彈從頭蓋骨上穿過去,對方就像是條死狗一樣的倒在地上。
邁克柯裡昂將槍塞回大衣內,走到洗漱台旁邊,洗著手,身後躺著兩具屍體,鮮血從他們身下滲透出來。
他關上水龍頭,看著自己的傑作,右手輕輕拿下帽子,很紳士的道了聲,“再見。”
踩著皮鞋離開洗手間。
“老大!”
剛走出來,外麵就站著幾十名彪形大漢,齊刷刷的鞠躬,那聲音還很大,旁邊的行人們都是紛紛靠遠點。
這兒可是紐約!
全世界最出名的混亂都市。
邁克柯裡昂走在最前麵鑽進了路邊停著的黑色轎車,而身後的小弟鑽進越野車裡,在行人複雜的目光中揚長而去。
“真帥啊!”一名帶著報童帽的金發男孩背著行李剛好從機場出來,看到這一幕,忍不住驚歎道,雙眼在發光。
“謝爾比,這些可不是好人。”旁邊的父親虎著臉說。
金發男孩縮著頭,沒吭聲,但他的眼神中,充斥著一種對行事物的好奇。
“要回酒店嗎?老大。”
“去盧凱塞家族!”邁克柯裡昂沙啞著說,“卡薩雷先生在底特律被他們威脅了,他不開心,維克托先生就不開心,他們不開心,我就不開心。”
“那就隻能讓盧凱塞家族不開心了。”
“殺了他們!”
“明白!”
車隊朝著盧凱塞家族成員聚集的第9區趕去。
後麵的越野車裡。
小弟們拿著M16,其中一人手裡還提著把M249輕機槍,還有人給自己身上捆上兩個手雷,一副悍匪的模樣。
FI有的頭疼咯。
5輛越野車一腳油門,超過老大的轎車,先行一步。
邁克柯裡昂靜靜的拿著一本《維克托的奮鬥》看著。
第9區,盧凱塞家族的傳統地區。
這裡有一在19世紀就有的教堂,他們的子女結婚都在這裡,而圍繞在這邊,有不少的酒吧、住宅區,大部分都是盧凱塞家族的人在住。
一個從意大利挪過來的犯罪家族經過上百年的發展,早就變成了一個符號,深深的融入了當地的文化裡。
唯一不改的,恐怕就是對暴力的崇拜。
他們可沒有把自己的傳統手藝給忘記了。
而此時是星期天,一大早,天也就蒙蒙亮的時候,盧凱塞家族就有不少人起來去教堂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