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蘇小姐卻在機要秘書的位置上,乾的有滋有味的。三個機要秘書中,她是上手最快,也是業務能力最強的。
最近都督府的組織部正準備把她提拔一級,讓她擔任秘書長一職呢!可丫頭心裡不願意,當了秘書長就離心上人遠了啊。
就不能每天,都能看見大都督了!
得!他二爺在西安惹得桃花還沒了結。蘇大小姐還在這暗戀著張大都督。
停下筆的書記官,癡迷的看著我們的張大都督在審“犯人”。
“隨便說說,就當拉家常,~~唉!~~~你怎麼不坐?來,坐下聊。”
秦川水心裡苦啊!大都督您才發現我還站著呢!你大都督沒放話,誰敢在您麵前隨便坐啊?他可是腳後跟都站麻了。
嗬嗬!~~~二爺真不是故意的!因為他的心思此時此刻,壓根兒就不在“現場”。
他正在考慮是不是也讓二姨太,到屏風後麵聽聽他的前未婚夫怎麼個說辭,為什麼當初不來娶她?
沒錯!~~~這就是二貨一直不肯同房的二姨太葉燕玲的未婚夫秦川水。
無一錯一首一發一內一容一在一6一9一書一吧一看!
二爺整整找了三年,最後才在內務部的追查下才搞清楚,原來這貨早已投奔xj了,是第一批取得xj身份證的公民之一。
靠!什麼是騎驢找驢?他張大都督這就是了!
二爺看見秦川水戰戰兢兢地坐下後,也沒客氣的自顧自的喝了口茶。
客氣個毛啊!以前當公子哥哪會兒就不會跟人客氣,現在身居高位就更不可能跟人客氣了!
沒那習慣!身份根本就不對等好吧!
“香草!”
二爺衝著廳外喊了一嗓子。
小丫頭肯定在外麵偷聽呢!自從二爺整頓完內院後,家裡的下人們就再也沒有偷聽八卦的了。
誰敢啊!不要命了?你當二爺的“六殺令”是開玩笑呢!
唉!彆說,還就有那麼個不要命的!那就是小丫頭香草,不過她傳小話也隻是傳給小妻子安嘉怡,她可是小妻子的“耳報神”。
所以二爺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果然~~~
“二爺!您叫我?”
小丫頭跑進廳裡,用手誇張的擦著根本就不存在的汗水,佯裝氣喘籲籲的說。
二爺一臉黑線!真當彆人眼瞎啊?沒看見你在門口都探頭探腦的半天了?
“嘣”~~~又一腦嘣兒!
在小丫頭委屈的神情中,悄悄的吩咐了她幾句話。
小丫頭一聽,氣也不喘了,汗也不擦了,轉身跑出了客廳,臨出門才想起,還沒行禮告退呢!
在奔跑中,一扭身,一個半蹲禮就及順溜的完成了,回身噔噔噔的跑遠了,明顯的又長長了的大辮子甩得更歡了。
我去!~~~疾走、180°扭身下蹲,回身繼續奔跑???~~~暈!我看到了什麼?二爺目瞪口呆中~~~自由體操踺子後手翻轉180°下蹲?
二爺徹底淩亂~~~
一會兒的功夫,就聽見身後的屏風有了動靜,二爺明了的繼續問道:
“秦先生,當初為什麼沒娶從小就過了六禮的娃娃親呢?”
“嗨!還不是讓玲子給鬨的!她非說我家窮,不肯嫁過來。對了,玲子是我前未婚妻的小名。”
“哦!這是女方嫌貧愛富啊!”
“可不是!這樣的女子誰敢娶?最後就不了了之了。”
屏風後的二姨太氣好懸沒衝出去,最後被香草和香蓮給死命的拉住了。
開玩笑!壞了二爺的好事,二爺第一個饒不了的就是她小香草!
“秦先生是受委屈了!那為什麼秦先生家不退婚書呢?你家不退婚書,那你的玲子這不是,就不能嫁人了嘛?這不是耽誤人家小姑娘嗎?”
“當時正趕上革命黨進京,我家兄弟又參加了革命黨,家裡人每天都膽戰心驚的,就怕皇上秋後算賬呢,那還顧得了那麼多?她自求多福吧!”
這是個自私的,為了安全保命沒顧上,也是個理由。無可厚非!
“那後來穩定了,你怎麼沒去退婚書?”
“怎麼沒去!後來我要娶妻了,想起還有婚書沒退呢,就趕忙進京,一打聽,人家攀上某個高枝了,給人家當妾去了,這倒省事了。”
暈!不能再問下去了,再問下去二爺前身那狗屁倒灶的事就全翻出來。
這下二姨太葉燕玲該聽明白了吧!你還等個屁呀!人家孩子都仨了。
人家當初就沒打算娶你!
還傻等個鳥!
也是,三書六禮的時代,婚書是婚姻最有力的保障!它對男女雙方都有約束力的!
所謂的三書六禮就是中國傳統的婚禮中,必須有三書和六禮。
三書,就是聘書、禮書、迎書。
六禮,就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
各禮就不細說了,一說又得幾百字說不完。)
這是中國傳統婚姻的一種互相約束,也是一種禮法對婚姻的保護!
孔聖人曰:“六禮備,謂之聘。六禮不備,謂之奔。聘者為妻,奔者為妾。”
什麼意思呢?它就是說,娶妻必須有三書六禮。
在傳統婚姻中,有三書六禮,才叫娶妻。沒有三書六禮,就是私奔。娶回來的是正妻,奔過來的是妾室。
就像現在的小年輕未婚同居的或未婚試婚的那就是“奔”,是小妾乾的事,正經人家的女兒是不會乾這種傷風敗俗的事的。
古代的時候,中國實行一夫一妻多妾製。男人隻能有一個六禮而聘的正妻,其他的女人,再得寵也隻能是小妾。
就像二爺家這樣!
妻者,齊也,秦晉為匹,妾通買賣。正妻受禮法保護,沒有犯大錯不得隨意休妻。妾是商品,等同於市場上的牛馬,可以隨意買賣。
所以說,在中國古代早幾千年就有婦女保護法了,當然,是禮法。
哪像現在,離婚就跟脫了褲子撒尿一樣方便隨意。
在過去,你沒有七出的理由,你就是說破大天去,也不準離婚。
當然這種婚禮製度畢竟有它的曆史局限性!不可避免的造成了很多怨婦怨偶。
但是~~~
這種婚姻製度也最大可能的保證了一個家的完整性;
最大可能的保住了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婦女、嬰幼兒);
最大可能的保證了文化傳承的延續性;
最大可能的保證了社會生活的穩定性!
誰反對?誰讚成?
求票票,各種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