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腿腳本身就不好,再加上剛扭到了腳,走的很慢。
“阿姨,真不用去醫院看看嗎?”
“不用不用,這點小傷算什麼,想當年你阿姨我下鄉的時候,什麼苦沒吃過,什麼罪沒受過?”
“您還下過鄉呢?”
“可不嘛,那時候啊,我才16歲,一晃都這麼多年過去了,現在生活好了,我也老咯。”
“您看著一點都不老。”
“小夥子,嘴真甜,你做什麼工作的啊?”
“我啊,我平時主要是幫人扛樓,做裝卸工,乾些賣力活的。”
“哦,那很累吧?”
“還行,養家糊口嘛,每天回家看到老婆孩子,就不覺得累了。”
“對家庭有責任心是好事,隻不過搬運工也乾不了一輩子啊,沒有想過乾點彆的?”
“嗨,不瞞阿姨您說,我也就是個三本畢業的大學生,沒啥拿得出手的本事,好的工作也輪不到我,隻能靠扛樓的收入,養活一家老小了。”
聊著聊著,他們已經來到了三樓。
門口光榮之家和烈士之家的銅牌子散發著耀眼的光芒。
張桂蘭拿出鑰匙,打開門,邀請道,“小夥子,進來喝杯水吧。”
“確實有點渴了,那我就不跟您客氣了。”林默笑著點點頭。
“不用客氣,咱娘倆啊,投緣,我也好久沒跟人好好聊聊天了,老伴走後,基本每天都是一個人。”張桂蘭樂嗬嗬的進了門。
房子不大,裝修的也很樸素,完全是六七十年代的風格,但整理的非常乾淨整潔。
“你先坐,我去換件衣服。”
張桂蘭進了臥室,林默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打量著斑駁牆壁上掛著的一張張老舊照片。
照片裡的女人穿著軍裝,英姿颯爽,眉宇間跟張桂蘭十分相象。
而在一張最新的家庭合照裡,張桂蘭身邊還站著一位穿著白色警察襯衣,約莫三四十歲,眉宇間正氣淩然的男人。
應該就是她兒子?
林默不太懂警察的軍銜,也看不出照片裡的男人是什麼職位。
隻是感覺應該是個不小的官。
不多時,
換了一身衣服的張桂蘭從臥室裡走了出來,手裡還拿著一件黑色的加絨衝鋒衣。
“小夥子,你的衣服被我弄臟了,等我洗乾淨了再給你,這件衣服是我兒子的,你倆身材差不多,你先穿著。”
林默連連擺手:“阿姨,不用這麼麻煩的,您就把我那件給我就行,我自己回去洗乾淨就好了。”
什麼臟不臟的,人家老太太客氣而已。
再說,他平時抗摟時,比這還要臟得多,根本不在乎。
“這孩子,讓你拿著就拿著,彆讓我這個老太太著急。”張桂蘭非常強硬的把衝鋒衣披在了林默身上,上下打量著說道,“嗯,你還彆說,挺合身的。”
“你把你的電話留給我,等我洗乾淨衣服了,讓我兒子給你送過去。”
林默再次拒絕道,“阿姨,真不用那麼麻煩。”
“嗐!聽我的!”張桂蘭是個強硬的性格,說起話來很有領導的做派:“我也不能讓你做了好事,還穿著臟衣服回家吧?”
“要讓街坊鄰居知道,是會戳我脊梁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