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回老斯旺木屋。
納什守著行李站在門廊。
“你不去是對的。”逢山衝納什點點頭,接過背包就要離開。
露易絲不解問道,“逢先生,您要去哪?”
“找地方紮帳篷。”逢山毫不客氣的說道,暗暗吐槽死也不會住老斯旺那個充滿腳丫子味的房子。
“不用紮帳篷,我經營一間戶外旅館,乾淨衛生。”露易絲笑著介紹,尤其在最後四個字發音極重,似乎在暗示逢山。
住旅館肯定要比住帳篷舒服。
再說,逢山已經很長時間沒有睡過安穩覺了,思索片刻,點頭答應下來。
“夥計,難道你不願跟我住一起,我們可以聊聊狩獵,聊聊苔原,聊聊捕鯨。”老斯旺不甘心的再次邀請。
嗬嗬!
逢山毫不猶豫背上背包,轉身跟露易絲離開。
所謂的旅館,就是用把集裝箱分成兩半,房間不大,隻有一張木床,至於上廁所可以去海邊,不過正如露易絲所說,確實乾淨衛生,能滿足這一點對逢山來說就足夠了。
原本逢山要兩間房,奈何納什不同意,非要跟自己住一起。
最後在露易絲奇怪目光中開了一間房,順便貼心的提供一份晚餐。
可不是什麼黑暗食物,正兒八經的土豆泥煎魚。
吃過晚飯。
逢山把三個小家夥丟到納什懷裡,看著擁擠的地板,道了聲晚安,關掉燈。
房間外,三頭白狼在寒風中蜷縮身體趴在門口,耳朵高高豎起。
.......
清晨。
生物鐘準時叫醒逢山。
從胸口上推開酣睡的可樂、王子和小狼崽,穿上衣服,拉開窗簾。
外麵還是漆黑一片。
“Khl。”聽到動靜,納什掀開馴鹿毯子,露出棕熊皮衣,身旁還放著步槍。
“旅館很安全。”逢山知道這是納什擔心晚上有危險,沒有脫衣服睡了一晚。
納什搖搖頭,低沉說道,“愛斯基摩人不能相信。”
愛斯基摩人。
這個稱呼其實是帶有貶義詞的稱號,在阿拉斯加幾乎沒人會在公眾場合說,很容易引來誤會。
但有一個種族可以肆無忌憚的說,那就是印第安人。
因為這個稱號就是印第安人起的,愛斯基摩用印第安語表達的意思就是“愛吃生肉的人”。
而因紐特這個名稱則是因紐特人自己給自己起的,意思為“真正的人”。
印第安人從心底特彆瞧不起因紐特人,在他們看來,吃生肉喝生血的因紐特人不應該被尊重,沒資格跟他們生活在一片土地。
瞧不起那怎麼辦?
乾唄!
所以,印第安人在美洲打著保護領地的旗號,對遷徙而來的愛斯基摩人進行圍堵追擊,能殺的就殺,殺不了就攆走。
於是愛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打著打著,就邊打邊往後撤,這麼一撤,就撤到北極圈裡了。
那時候,天氣冷的厲害,北極圈破地方冰天雪地,沒啥人去。
印第安人尋思,這幫人到這地方,不是餓死,就是凍死,就沒再繼續追殺。
誰能想到,這幫人不但沒被凍著餓著,還在這兒紮下根兒。
安定下來後,他們給自己起了個名字叫“因紐特人”,這名字的含義是“人類”。
連印第安人都特彆困惑。
北極圈那破地方,整年都冷得要命,壓根兒就不適合人住。
因紐特人咋就能活下去,還能不斷繁衍後代,一直延續下來呢?
即便到了現在文明社會。
阿拉斯加印第安人對因紐特人的歧視依舊存在。
所以納什才會穿著衣服、抱著步槍睡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