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得見。
我卻聽不見你細語呢喃。
衛畢:休要唱歌,這是莊重審判之地,非歌台酒肆!
司馬信依然唱下去:
那秋蟬的愁眠、
我看得見。
我卻看不見你會說話的雙眼。
明知我把心給了你,
為什麼要避而不見
明知我愛你如火
為什麼要讓我淚水漣漣
走在與你走過的河
我似水中的明月
看似孤單,卻不孤單
眾衙役都被這歌聲迷住了,禁不住叫起好來。
衛畢:“靡靡之音,擾亂公堂,王三秋,你可知罪嗎?哎呀,就會這一支歌嗎?還會不會唱彆的?”
王三秋:“當然不是。”
衛畢笑道:“那就給本官再唱幾支,來吧。”
王三秋:“不唱,不唱!”
衛畢:“給臉不要臉,彆狗上轎,不識抬舉啊。”
王三秋:“不唱,就是不唱。”
衛畢:“哎呀,小三秋,你個混小子,敢吊本官的胃口,你們傻站著乾嘛呢?還不趕緊給三秋鬆綁,眼瞎了嗎?”
眾衙役給王三秋鬆綁。
衛畢:“你也夠笨蛋的,要是早這麼歌唱,至於遭這麼多罪嗎?唱吧!”
王三秋說唱可以,但是要恢複他的清白,放他回家。
衛畢說:“哎呀,你要是歌唱好了,我會竭儘全力,儘其所能儘快把案件搞個水落石出。不管你殺沒殺人,最起碼不大刑伺候了!”
王三秋看到了希望,樂的心花怒放,扯開喉嚨,賣力唱了幾首傷情的歌,衛畢和衙役們聽得眼淚嘩嘩的。
衛畢說道:“在案件沒有查清楚以前,免於用刑,可在工作之外,閒暇之餘,教教大家唱歌,緩解大家疲勞,活躍氣氛。
王三秋連說:“謝謝大人。”
就在此時,捕快王統和一個衙役又押解著一個少女進來。
衛畢見這女子有幾分麵熟,可又想不起她姓甚名誰,在哪見過。
王統:“啟稟大人,抓來一個妖女,化名邱蓮子,亂殺無辜,喝儘人血,請大人發落!”
衛畢仔細打量這邱蓮子,說道:“這麼美麗的一個女子,咋會是妖呢?什麼妖怪變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