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人開始說假話,就再沒必要再聽下去。而不是接著聽,不停去反駁他。
除非你真的是在辦案。因為隻有辦案,才須要假信息佐證。
很多奇案,凶手都會設計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據,意圖甩開嫌疑。最終他的不在場證據,證明了他說謊。當他再次完他的謊言時侯,就會岀現證據。
當與朋友,平心侃侃而談時,在同等相息下,你說給朋友聽,而你朋友閃閃爍爍。這種人不能掉以輕心。
帶我看看你兒子,再說吧!不想再與他廢話。
隨老婦到了老城區,樓盤叫椰島上園,二十幾年前的樓盤,人氣還算旺,物管也不錯。沒多少奢華的東西,很厚實的一個樓盤。
因為白天,也看不岀什麼。住十八樓。電梯上去也不覺,有什麼異樣。進屋有一股異味,不開窗所至。牆上窗上門上沾滿驅鬼符。也許是其他的風水師來過。
但明顯沒有解決問題。室內看不到任何信仰的東西。
這是最可怕的。
她兒子被捆綁在房裡。老婦一開門,他兒子就大叫。
媽,媽,放了我,放了我,讓我去陪希芸。
媽!媽!
希芸是誰?我問。
他女朋友。
怎麼認識的?
讀書的同學。
怎麼死的。
車撞死的。
當時你兒子在場嗎?
不在。
你覺得應該是這個希芸,在搞鬼嗎?
媽!媽!我好想童童!好想童童!
老婦衝上去就是一巴掌。
這童童又是誰?
老婦一把推著我,到外麵說吧,看著他心裡特彆難受。
老婦關了門,童童是他另一個女朋友,也死了,車撞死的。
哦!兩個女朋友?你兒子是花心蘿卜?並且都是車禍死的?
在哪裡發生的車禍?
在,在,月桂路。
兩個都在那裡?
對。不!
沒有必要再問下去,有鬼是事實的。但是這鬼?是個什麼樣的理由?
晚上我給你辦了。我下樓,辦些東西。
晚上不要出去,你這些符能保你。
二十年的探案小說告訴,這婦人的話不能信,但困境是事實。
保安大哥。你好。A棟18樓17樓16樓的業主你認識嗎?我是A棟1818戶業主請來超度亡靈,我想了解一下,這戶人家的情況。
感覺這婦人。不老實。
A棟1818?
我們保安,不能議論業主,我帶你見個人,他清楚的很,17樓的,她腳下的戶主。
鄭叔,這位先生是來解決18樓問題的,他想向你了解一下。
唉,還有什麼好了解的,不該死的,都死了,該死的卻還活著。
這老天爺也算瞎了。希芸真是個可憐孩子。
來先抽支煙,到那邊慢慢再說。這人多影響不好。
有什麼不好,敢做就不怕彆人說。
想不到大哥還是真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