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雙拳握住,沉聲道:“元芳之意,麗娘利用我?”
“很遺憾,確實是這樣。”
李彥點點頭:“麗娘之所以不隨著仵作去衙門,而是跑向慶功宴,是因為精於斷案的康縣尉要一步步審查,很可能發現蹊蹺,而安兄年少情摯,一旦厭惡一個人,罪名就是他的,比如行為卑劣的史明。”
“當你們定了罪,這案子就會被辦成鐵案,康縣尉想必不會冒著得罪諸位貴人的危險,再去尋找其中的破綻。”
安忠敬沉默了片刻,搖頭道:“我還是不信,她取出了伏哥的日錄,又有得勝結,證據屬實,這又怎麼解釋!”
“那本日錄,就是第二個破綻。”
李彥看向麗娘:“你識字嗎?書法如何?”
麗娘回答道:“夫郎練字時,順帶教我,粗通一二。”
李彥微笑:“謙虛了,你能從筆跡上看出伏哥自殺前一天的日錄,還是情緒飽滿,自信奮進,這又怎是粗通,必須要對書法有一定的鑒賞能力,才能辦到!”
麗娘張了張嘴,眼神開始變化。
李彥道:“你一副農婦打扮,姿態卑賤,卻又將日錄的筆跡,作為你夫郎不是自殺的證據,這種矛盾感,你自己恐怕難以察覺。”
“同樣的,安兄往來無白丁,不通文墨的鄉野赤貧是很少見到的,也忽略了這點。”
“而我之前偏偏很窮,接觸的人裡麵,可沒有你這麼古怪的……”
頓了頓,他做出總結:“那本日錄,不是伏哥寫的,是你寫來,給伏哥作為學習教材的吧?”
安忠敬愣住:“那是麗娘的日錄?”
“很明顯。”
李彥讓康猛取出已經被列為證據的日錄,翻開第一頁,再翻到最後一頁:“這是你的第三個破綻,你看看這兩頁字,發現了嗎,字跡沒有變化!”
麗娘終於變色。
其他人思索片刻,也恍然大悟。
伏哥是個馬球手,他努力學文,想要改變自己的階層,融入上流社會,這點可以理解。
但既然是練字,就有一個由淺入深,循序漸進的過程。
可這本日錄的第一篇,字就已經很漂亮了。
那麼請問,伏哥是什麼時候開始練字的?
難不成在大唐收容大部分契丹人的河北營州,他就練成了這一手好字?
“如果伏哥是個契丹貴族,他會寫一手好字,是有可能的。”
李彥取出下一樣證據,何竟從衙門調來的戶籍:“但根據戶籍來看,他並不是,隻是一個逃民,入涼州後,貶為奴籍。”
“而你麗娘,祖籍寫的是並州,但我從你嘴裡,聽不到半點並州口音,涼州口音倒是很標準。”
“你不能把祖籍寫在這裡,因為身份上會出紕漏,隻有選個遠的地方,才不容易被查。”
說到這裡,李彥笑了笑:“當然,你現在也可以用一嘴標準的並州話,來反駁我!”
麗娘閉著嘴,一言不發,袖口微微拂動。
“當然,最大的破綻,還是那個得勝結!”
李彥見她不說話,雙手背後,開始踱步,自顧自的說下去。
怪不得狄仁傑喜歡長篇大論,這種將凶手駁斥到啞口無言的感覺,真不賴。
“你要把伏哥的死,栽贓到史明身上,隻憑他曾經調戲過你,顯然還不夠,於是乎,你想到了得勝結的扣法,上吊自殺,是要扣繩結的。”
“有鑒於日錄的主人從你變為了伏哥,當你提出繩結的證據時,所有人都被你騙了。”
“你用一個假證據,既證明了伏哥沒想自殺,又證明了史明是真凶,一石二鳥,太高明了。”
“但人都是有根的,你如果是我設想的那種身份,繩結自然也會露出蛛絲馬跡。”
“果然,我讓人去吐蕃使節團的馬球隊,獲得了證實,你的那個得勝結,就是吐蕃人慣用的繩結方式衍變來的!”
……
“六郎小心!”
正說到這裡,身後突然傳來焦急的大喝。
李彥的眼角餘光早就看到,麗娘拂動的袖中,突然滑出兩柄短刃,腳下閃電般踏步躥出。
電光火石之間,這個白麻孝衣的小寡婦,就變成了一位刺客,倏然間跨越雙方距離,滿臉猙獰的向著自己刺了過來。
“不好!”
康縣尉等人勃然變色,剛剛都聽入迷了,沒有發現李彥距離對方太近。
這下完了,保護了安忠敬,反倒讓李彥被凶手近身!
惱羞成怒的凶手對偵探下手了!
不過下一刻,眾人的目光又變得呆癡。
尤其是麗娘。
因為印入她眼中的,不是受到威脅的懼怕,而是一張比自己還興奮的臉。
“來得好啊!”
李彥朗笑一聲。
早就饑渴難耐的鏈子刀出鞘!
刀光如匹練!
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