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傑完成了自己的目標之後,便將胡國華從椅子上拎了起來。
胡國華是真細狗,一身皮包骨。
曾文傑雖然還沒練成前世那樣的大肌霸,但因為經常打籃球、遊泳之類的,所以力氣不小,老鷹抓小雞一樣就給人抓了起來。
“彆玩了,人都恍惚了,小心猝死!”曾文傑給他強製下機,帶出了網吧。
“你是人不?”胡國華忍不住吐槽道,“以後老子再也不給你帶冰闊羅了!”
曾文傑笑道:“彆嗶嗶,義父帶你去步行街挑幾套像樣的衣服搭配一下,然後回家。”
胡國華一聽,頓時沒興趣上網了,主動扯著曾文傑往步行街走。
他覺得穿了曾文傑給他搭的衣服之後,走路都帶風,周邊的小美眉們都忍不住多看他幾眼。
曾文傑這幾天忙著煉金,衣服被硫酸燒壞好幾件,也的確該買幾套衣服換一換了。
步行街都是便宜貨,不過,這並不妨礙曾文傑能夠用最少的價錢搭配出風格最鮮明的衣著來,用最土狗的單件搭出最潮流的風格。
胡國華花一百八得了三套,連呼曾文傑為“義父”!
他太滿意這些酷帥的風格了,覺得很貼合自己高冷男神的氣質。
曾文傑卻是覺得他高冷男神個雞脖,未來生了“黑皮”也配叫高冷男神啊!
“走,陪我去逛逛。”曾文傑說道。
他攔了一輛摩托車,三塊錢,直達縣城邊的一座村寨。
沿村寨道路走上山,往裡走了大約快三公裡,胡國華說道:“我不行了,我感覺自己快要猝死了,先躺一會兒,你回來叫我。”
說完這話之後,他直接仰躺在了草叢裡,死活叫不醒。
曾文傑把他的錢包拿走揣上,免得被偷,然後繼續往山裡走了十分鐘,總算是到達了他心心念念的那座金礦。
金礦還在開采當中,不過,出金量已經非常少了。
金界有句行話叫“圍象腳”,意為沿著金礦的礦脈打樁,將這片金礦給圍攏起來之後再進行後續挖掘。
這座金礦也圍了“象腳”,沿著礦洞往裡走十幾米,便是一個巨大的空間,足有三層樓民房那麼大。
曾文傑找到了老板攀談,遞了兩根華子,並說自己父親在從事黃金買賣後成功獲得了一定信任度。
“實不相瞞,礦脈已經被我挖得差不多了,你也可以看到。”老板淡淡地說道。
“等挖完了這圍起來的礦脈之後,我就打算把這座礦出售了。”
“你如果有興趣,可以關注關注。”
曾文傑笑嗬嗬地道:“多少錢啊?我回去跟我爹聊聊,他估計有興趣。”
像這種金礦,主礦脈被挖光後,就沒什麼金礦了的,但多少還是會有一點點殘餘,賭的概率很大,所以,經常會對外出售。
老板就笑道:“小兄弟,你叫你父親來跟我聊吧。嗯,我最近就會掛牌,到時候你也能知道價格!”
說完這話之後,他也不再跟曾文傑多話,轉頭繼續監工去了。
曾文傑深深看了一眼那樁子的儘頭,不由暗暗發笑,這再往裡打個三米左右,可是有幾百斤黃金呐!
“明年下旬之前都不會被人買走的,不用著急。不過,也得小心蝴蝶效應,得時刻注意著!”曾文傑心想。
他用身上為數不多的錢買了一點毛貨,老板名為朱建,對他這年輕人觀感還不錯,就零售了幾克給他。
這點毛貨也不指望著賺錢,就是回去了看看成色而已。
走回到胡國華躺著的地方,這廝正在打鼾。
“起床了,你已經睡了二十四個小時了!”曾文傑在他耳邊一聲大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