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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撥開晨霧,穿越浮塵,這片古老的土地上,一片血色。”
常笙寫好這段文字後,抬頭就看見圍場裡來了個男人。
他帶著墨鏡,過膝風衣的裡麵是三件式西服,並沒有打領帶,襯衫上方的兩顆扣子解開,露出下麵結實的肌肉。腳上的皮鞋略有灰塵,按著行走的速度來看,身高大概有一米九,長腿勁腰。
真有腔調。
她在心裡嘀咕著,手上收拾東西的動作卻是一點也不慢。
阿國的這一年,常笙二十五歲。
炮火連天裡摸爬滾打十個月後,她從來時拉著一個20千克重的行李箱,左肩掛著一套十幾千克中的攝像機和三腳架,後麵背著一台阿語老式編輯器的全副武裝,到現在隻剩一身頭巾和袍子。
好像除了慘再也沒有其它的收獲。
不對,她還學會了,好死不如賴活著。
所以當這樣的一個男人出現時,她知道她的機會來了。
“Sir.”(先生)
常笙叫住了人。
走進了,才發現這個中東富豪長得應當是屬於英俊的那一卦的,他並不像日常見到的阿國男人,淺褐色的皮膚上總帶著暗淡的斑駁。相反,是健康的小麥色,顴骨也沒有高的嚇人,但他的鼻梁依舊高聳,黑色的墨鏡帶著臉上有點像《mebeforeyou》裡的男主角。
“Wouldyouliketobreakfastafter?”(您需要事後早餐嗎?
話說的有些直白。
在靜默的兩三秒鐘,她看見男人繃著的嘴角繃了繃。
後知後覺的反應過來自己這樣有些冒昧,常笙後退了一步,拉下了頭巾,把腦袋掙了出來,順帶著把耳朵兩邊的碎發彆了上去。
自以為是的笑了個比較溫柔的笑容。雙手合十,微微彎腰做出拜托的姿態。
她儘可能的放低自己的姿態,討好著。隻求著眼前的人接受她的提議。
男人並沒有回複也沒有走開,墨鏡後麵的眼睛像在審視也像在凝視。
常笙有點捉摸不透,僵持半天,狠狠心,加了一句“Don’tneed&nent.Just&negetonyoupne.”
 不要錢,隻要讓我上您的飛機就好。
“倒貼,倒貼,你懂嗎?”
依舊沒有反應。
男人的不回答讓常笙先是懷疑起自己的魅力又懷疑起他聽不懂英語,剛要換阿語再說一遍時。
對麵的人終於有了反應,單手插進了褲袋裡,從裡麵不知道掏什麼東西。
常笙以為是名片,擺手拒絕。
她的手機丟了,就算給聯係方式也沒辦法聯係。
“My···”
東西不是給她的。
她尷尬的把手舉在半空裡,就那樣眼睜睜地看著男人在自己的胸前彆上了胸針。
小小的一枚,紅色的鐮刀陌生又熟悉,在咖色的風衣上熠熠生輝。
“同誌。”
上方的聲音深沉卻又是字正腔圓的中國話。
常笙彈跳似的往後退了兩步,反應過來後,呆愣愣地抬頭看向男人。
他摘了墨鏡,露出黑色的瞳孔,目光正氣穩重。
好標準的亞洲麵孔!
“祖國帶你回家。”
命運的戲劇性在哪裡呢,可能就是你要下海的時候,它說紅星照耀。
異國他鄉的二百七十多個日夜裡,常笙對無時無刻不在想著回歸祖國的懷抱,但是當這一刻真正來臨的時候,她沒想到是這樣的尷尬。
“所以···您需要倒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