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林雅的工作室。”
“什麼?”高野不可置信的張了張嘴。
“一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入股林雅的工作室。”陳墨很淡定。
高野差點笑了,“入股百分之五十一,絕對第一大股東,我們為什麼要同意?”
工作室的啟動資金一百萬就夠了,相當於林雅以後一個人工作,養一個為她服務的小團隊,根本不需要彆人參股,陳墨突然提出入股是一件很唐突的事情。
高野也沒有理由會同意。
”準確的說,我們是一個公司,而不隻是一個工作室,首先,我可以為林雅成立一個音樂部,隻給林雅寫歌,負責她所有的專輯創作和錄製,首張專輯我已經寫好了。”
“第二,我們以後自己也可以製作綜藝,我有策劃案,隻需要高姐配合碼人實施。”
“第三,我們公司不是單純的音樂類經紀公司,還會拍電影,劇本我已經寫好了,後麵公司穩定了可以加快進度。”
“第四,我們的業務豐滿起來後,不限於林雅一個藝人,可以簽約更多新人,招兵買馬。”
陳墨的話句句戳中高野的心思。
高野很有野心。
賺錢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權利。
以前在新娛樂,賈美麗處處不如她,但手裡的權利卻比她大很多。
雖然她是首席經紀人,但是手裡沒什麼實權,賈美麗處處使絆子,高野再有能力也無用武之地。
如果新公司按照陳墨這個預期發展,她就可以自己主導乾出一番事業。
陳墨知道高野想要的,所以給出了高野無法拒絕的理由。
高野想要權利就給她權利。
而林雅想法沒有那麼複雜,陳墨隻想讓林雅發展事業的時候輕鬆些,那股份分紅賺錢。
…….
高野心裡衡量著陳墨給出的條件。
真的很心動。
她是經紀人,有人脈,但沒有團隊。
這個團隊不是圍繞林雅工作的宣發公關團隊,而是可以進行創作的創作團隊。
這樣就不會受製於人,到處求合作。
但是創業初期會很難,因為如果想音樂,影視,綜藝同時進行,就要同時找幾個誌同道合的合作夥伴。
可陳墨竟然三項都可以。
除了震驚和欣喜高野的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她確實沒有任何拒絕的理由。
陳墨的條件太誘人了。
但理智告訴高野,現在不是盲目高興的時候。
“音樂方麵我相信你可以做得很好,但是綜藝和電影方麵的業務,我怎麼能相信你一定可以做到,萬一我們同意你的入股,但是後期你沒有任何作為,我們豈不是虧了?”
“可以寫在合同裡,如果三年內我沒有兌現承諾,提出的設想沒有實現,我的入股作廢,前期投入的錢,無償贈予你們,我一分都不要了。”
三年,如果公司沒有按照陳墨設想的道路走向正軌,直接連本金都不要了,全都送給林雅。
這又是一個無法讓高野拒絕的理由。
高野想了想,“好,我們同意。等我回去找人擬一份合同。”
“不用了,我合同已經擬好了。”陳墨拿出合同,放在桌上,朝高野的方向推了推。
高野先是一愣。
笑了。
陳墨的誠意和做事情的態度,已經讓高野對跟陳墨合作有了更高的期待。
高野從頭到尾仔細的看了一遍合同。
沒有問題。
她認真的向林雅點點頭,“簽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