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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李樓鎮派出所,程亦安立刻找周青峰調取十五年前李國富溺亡案,以及何杜娟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案卷資料。
“十五年前的案卷資料確實有,但是當時沒有找到證據證明是謀殺,最終是以意外溺亡結案的。”
周青峰很快抱著案卷回來了,“當時家屬認可是意外死亡,同意不做屍檢。”
程亦安翻看當時的走訪記錄及口供,案發時是臘月二十,天氣極冷,李國富當晚去村裡吃殺豬飯,喝多了酒,回家後又擔心魚塘裡氧氣泵沒開,便去了魚塘檢查,結果就再也沒回去。第二天李國富的屍體浮在魚塘水麵上。
“這裡有個疑點,當時李雨菲已經放寒假,也在家中,李國富出門去魚塘時不過九點多,魚塘距離李國富家走路五分鐘就到了,李國富遲遲沒回家,李雨菲沒有懷疑嗎?”
吳謝池在查看李國富溺亡現場的照片,他神色凝重,眼神沉沉。
他把照片輕輕放在桌上,手指輕輕敲了兩下。
“小程警官,你還記得我們上次在偵破莫小鬆案的時候,提到過的殺人潛意識嗎?”
“你是懷疑,李國富的死,不是意外?”
吳謝池點頭,“根據口供,李國富當天飲酒約在半斤左右,神誌清醒,自行回到家中,魚塘在他回家的路上,但他沒有順路去,而是回家後又出門去看魚塘。這可以解釋說他是酒後忘事,回家後又想起來。但是你看現場的照片,這個魚塘本來邊坡就很緩,而且由於要抓魚了,水被抽走了一半,這也是為什麼魚塘要加氧的原因,這樣的坡度、這樣的水深,一個常年養魚、會遊泳的壯年男人,前幾分鐘還行動自如,自行回家,後麵就因為喝醉了酒,直接溺死在魚塘裡麵。要知道,讓人醒酒,也不過是一盆涼水。喝醉了掉進冰冷水塘裡,你說他是會立刻清醒呢還是會繼續迷糊著直到溺死?”
“這個猜測有幾分道理,但是當年沒有屍檢,從屍體表麵特征判斷是溺亡,十五年前我們的刑偵法醫技術雖然比現在比不了,但是也不會太過落後,判斷個死因應該不會有錯漏。”程亦安眉頭緊縮,右手握成拳頭,輕輕敲打著自己的下巴。
周青峰聽了半天,已經大概聽出來個梗概,他插言道:“當年經辦的民警已經退休回老家了,這邊的派出所的警務力量你們也明白,基本上有衝勁兒、有上進心的都不會來這裡。而這個案子,我看了案卷,經辦民警主要是從犯罪動機和死者的社會關係切入,小李村不是個民風剽悍的地方,上一起惡性案件發生還要追蹤到九十年代了,而且李國富是吃百家飯長大的,和村裡人都沾親帶故,沒什麼交惡的地方,關係都不錯,因此殺人動機首先就不足,而且當時是年末,家家戶戶都忙著過年,案發時雖然是晚上,但不是深夜,沒有誰聽到有什麼異常動靜,也沒有目擊證人。屍體被發現時,沒有傷痕,沒有搏鬥痕跡,加上死者又喝過酒,自然而然的就被推斷為意外死亡。至於你分析的水的深淺、會不會遊泳什麼的,不是有句話嗎?淹死的都是會水的,有時候寸勁兒上來了,一個小水窪也能淹死人。所以當年作出這個判斷,不能說經辦民警瀆職。”
吳謝池明白周青峰的顧慮,已經過去了十五年,早已沒有了證據。如今說李國富是他殺,不過是他個人推測,原因就是醉酒後毫無掙紮之力的溺死,與徐曉傑低血糖發作後毫無掙紮之力的溺死。死法堪稱是異曲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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