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的嗓音很好,三十多年的人生經曆,讓他唱歌時也很容易代入感情。
“斑馬、斑馬,你還記得我嗎?我是隻會歌唱的傻瓜……”
當李牧唱到這句時,陳婉托著下巴安靜的聽著,心底竟然湧上一陣莫名感動,這首歌在她腦中,如同草原上飄來的淡淡憂傷,讓她沉醉其中。
一曲唱罷,李牧本人的思緒回到上輩子的過往,自己遇到的、擦肩的、錯過的一切,現在回想起來,不鹹不淡不苦不辣,隻是讓人心生感慨,昨天自己搬動了上一世人生中的第一個道岔,但一個道岔之後,命運火車的行進方向、途徑的一切都會改變。
李牧知道,他不會再去上一世那所二本大學,上一世在大學中遇到的所有人,今生怕是已經沒有機會擦肩,而他也不會再去燕京做一個苦逼的碼農,那些同事、朋友、偶遇的擦肩的路人,都將徹底從自己的世界中離去,重生的第一天,他就選擇了顛覆一切,在搬動自己那個道岔的同時,他的觸手,也探到了陳婉的人生道岔。
陳婉不知李牧為何在唱完這首歌之後就陷入沉默,她本人隻是覺得忽然滿腔的傷感,這首歌的歌詞並沒有直接描寫任何淒慘,但營造出的氣氛,偏偏讓人格外觸動。
陳婉紅著眼睛問道:“這首歌叫什麼?”
“斑馬斑馬。”
“誰的歌呀?”
“呃……”李牧才想起來,87年出生的宋胖子,現在應該還是個初中生,也罷,自己就厚顏無恥一把好了,誰讓你閒雜還是個小騷年。
“我自己寫的。”
三十多歲的人了,早練就了一種吹牛逼時麵不改色心不跳的技藝。
“真的?!”陳婉的世界觀頓時崩塌,她忽然覺得,自己不由自主開始仰視這個男孩了。
“嗯,獨家原創,你是第一個聽眾。”
此話不假,這世上,陳婉是第一個聽到這首歌的人。
陳婉更感動了,回想起那淒美的歌詞,追問道:“為什麼要用斑馬來比喻人呢?”
李牧昂起頭,盯著斜上方四十五度的天花板,麵帶憂傷的感歎:“斑馬這種動物,獨自的時候是睡不著的。”
一句話,給這首歌更添了幾分淒美與逼格。
李牧心裡對自己說,這個逼裝的,絕對可以拿滿分了。
陳婉真的開始崇拜起這個十八歲的“少年”,還想再追問一些問題,卻沒想到,這時有人把大門拍的逛逛作響,在門外高聲喊道:“李牧!”
是趙康!
李牧幾乎立刻起身,帶著幾分激動的跑出去開門。
十幾年不曾見過趙康,李牧自然開心得很,雖然這一世他和趙康也就隻有高考這兩天沒見麵。
“康子!”一開門,看到那個一臉青春痘的黑小子,李牧上前一把將他攬在懷裡。
趙康厭惡的把他推開,詫異的打量著他,狠狠啐了一口:“操,兩天不見,你個燒包又帥了,這頭發在哪剪的?你胡子咋刮了?不怕我李姨扁你?”
李牧看著他不禁發笑:“你怎麼這麼多問題?”
“媽的,就是看不慣你們這種長得帥的。”趙康咬了咬牙,咂咂嘴:“這兄弟沒法做了,咱倆絕交吧,你去把你涼席抽出來,再拿把菜刀,咱倆也來一出管寧割席。”
趙康長得是不帥,皮膚黝黑,五官還算勉強過關,但偏偏在這個年紀起了一臉騷疙瘩,確實有些慘不忍睹,不過他在李牧的印象中也是個標準的逗比,這要是好好引導引導,沒準將來能成一個段子手。
李牧抬腳虛踹,嘴裡罵道:“屁話不斷,你還進來嗎?不進來咱就直接去吃飯。”
“不進去了。”趙康擺了擺手:“麻溜的鎖門走人。”
“等著,我叫我姐出來,她跟咱們一起。”
“你姐?”趙康詫異問道:“你哪又冒出來個姐?”
李牧笑道:“剛認的,等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