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以下,並且需要退役滿三年。
而且在退役之前的三年內,贏得v?贏得fv?連續三年入選聯盟最佳1陣?!
光是這前三條的內容,已經讓所有人汗顏。
開什麼玩笑啊?
26歲以下彆說贏得v,贏得fv了,就是連續三年入選最佳1陣的球員,放眼nba曆史上也是鳳毛麟角般的存在。
結果還限製觸發的球員必須退役滿三年之後回歸!
這不是在扯淡嗎?
放眼整個nba曆史上,能夠觸發以上三種苛刻條件的有且僅有一人。
那就是林燃!
所以,在人們看來,這也彆叫什麼超新星回歸條款了,乾脆直接叫林燃條款算了!
畢竟這前三條內容無論是橫著看還是豎著看,都是根據林燃本人量身打造的。
未來想要有第二名球員符合林燃條款,估計比奧尼爾場均罰球命中率達到60還要難!
除了三條對於觸發球員的苛刻限製外,林燃條款還有第四條對於觸發球隊的限製。
那就是:
使用林燃條款簽約觸發球員的球隊,可以無視工資帽達成帽上簽約。
但使用該條款球隊當賽季的陣容當中,必須沒有上個賽季的全明星或最佳陣容球員!
這條限製規則,無疑是在限製那些想要組建超級球隊的球員。
任何想要鑽空子,走捷徑,組建超級球隊攪亂聯盟風雲的行為,都會遭到聯盟的製裁與限製。
前三條限製球員,第四條限製球隊。
林燃條款的橫空出世,打了很多球隊一個措手不及。
這其中就包括了重拳出擊的紐約尼克斯。
詹姆斯·多蘭人都傻了。
紐約尼克斯陣容當中可是有著帕特裡克·尤因這號全明星+最佳陣容級彆的中鋒。
隻是這一位,就已經無法觸發林燃條款。
無法觸發林燃條款,多蘭依然可以給林燃足夠多的薪水。
可是他能給的再多都不可能比那些觸發林燃條款之後,可以無視工資帽掏錢的土豪老板們!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多蘭可以一狠心一跺腳掏出3000萬刀給林燃。
保羅·艾倫反手就是4000萬美刀。
閣下又將如何應對呢?
說實話,林燃的實力毋庸置疑,他在哪複出,歸根結底就是一個錢的事情。
誰能給更多的錢?
那顯然是可以觸發林燃條款的球隊們!
“據我所知,紅衣主教阿諾德·奧爾巴赫已經親自飛往洛杉磯,他想跟林燃談談!”
“波士頓凱爾特人要加入林燃爭奪戰?他們不是要擺爛爭奪97年的狀元秀蒂姆·鄧肯嗎?”
“拜托,有林燃擺在眼前,誰還要一個新秀啊!”
新規啟用之後,第一個聯係林燃團隊的,就是波士頓凱爾特人!
江湖人送外號紅衣主教的奧爾巴赫,親自抵達洛杉磯與林燃會麵。
全世界都知道,波士頓凱爾特人一直在等待的男人是維克森林大學的蒂姆·鄧肯。
他們已經準備好在9697賽季大輸特輸,以此贏得97年狀元簽,選中維克森林的飛天魔鬼。
紅衣主教一開始也沒準備加入林燃爭奪戰。
雖然林燃更誘人,但凱爾特人的薪金空間有限,可沒那麼多錢給他。
但是現在情況不同了!
林燃條款的麵世,不隻是為林燃量身打造,更是為波士頓凱爾特人這個擺爛大隊量身定製。
可以無視工資帽完成帽上簽約,那為什麼不試試看呢?
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