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有諺:縣在州衙,千刀萬剮!
意即:縣衙若附設於州衙所在的城市,縣令就隻能夾起卵子做人了,稍有過失就會被州官大人叫去責罵,熬人的日子堪比千刀萬剮!
地方州縣尚且如此,對於附設在京城的京兆府衙門來說,府尹大人就該跳井上吊了。
京城皇族雲集,勳貴如過江之鯽,即便部曹小吏也能手眼通天,京兆尹實際上連誰都惹不起!
所以在大唐初期,京兆府衙門都由太子監管,另委一名正六品的府尹具體署衙。
甘泉一役,張邈將功折罪,被特簡為京兆尹,轉而成了京城父母官,然遺憾的是,太子坐鎮的時代已一去不返了。
昨早他剛赴衙就任,下午便出了人命大案。
死者係吏部呂侍郎府上的丫環,一早出來給小姐采買胭脂,中午卻被發現死在了南郊破廟裡。
呂侍郎一封手劄遞到了張邈手裡,嚴令三日內務必破案,否則以瀆職參劾。
吏部掌管官員的考核任免,一言可興一言能毀,張邈頓時慌了神神。
然凶案現場早被報案者及呂府之人踩得一塌糊塗,隻在死者頸部發現了淡淡的扼痕,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均未留下。
張邈無計可施,隻好從京城的胭脂水粉鋪逐戶查起。
然直到今晚,案情仍一無進展,而呂侍郎第二封催命的手劄又到,張邈隻好帶著捕快衙役連夜上街排查。
此時在街上邂逅馮靖,張邈也顧不上寒暄,對著他先大吐了一番苦水,其間雜七雜八將案由說了個大概。
靜靜聽完,馮靖淡淡一笑,“張兄若不嫌棄,帶我去命案現場看看,或稍有裨益。”
張邈少年得誌翰林出身,一經外放便是州衙通判,三年光景即遷為膚施刺史。
膚施治下共轄六縣,張邈更擅長的是大區施政、民生規劃以及馭民方略,破案捉賊這類治安小事他並不擅長。
說白了他沒當過縣令,這也是他為官履曆中的一點缺憾。
京兆尹的品銜與膚施刺史平起平坐,然具體公務卻近乎縣令一枚,特彆是呂侍郎的手劄不斷飛來,他被壓得快喘不上氣了。
馮靖剛一開口,張邈便如抓住了救命稻草,忙不迭地拉著馮靖前往現場。
※※
丫鬟的屍體仍陳放在破廟中,兩個衙役負責看守現場。
馮靖在現場及周圍細細看了一圈,然後斬釘截鐵道:“這裡不是殺人現場。”
張邈不解,“何以見得?”
馮靖解釋道:“丫鬟的死因係扼殺,現場卻無任何搏鬥痕跡,顯然是凶手移屍於此。”
張邈愕然,“接到報案時,現場已被圍觀者踩壞了。”
他的意思很委婉:現場既已破壞,你怎知這裡不是第一現場?
馮靖知道他想說什麼,遂耐心解釋說:“死者乃高官家仆,極少獨步戶外,隻是臨時出府采買,怎麼會跑到這荒郊野廟?”
“拋屍!”張邈頓時醒悟,“凶案發生在昨日午前,乾坤朗朗眾目睽睽,移屍一定需要車轎之類遮掩。”
“不錯!我們先去廟後的林子裡看看。”
張邈再次懵逼,“此廟坐北朝南,門前小路直通官道,凶手移屍一定會從官道下來直趨廟前,馮兄為何反去廟後踏堪?”
“凶手做賊心虛,大白天停車於荒郊破廟前豈不紮眼?他一定會利用廟後的樹林來遮掩行蹤,所以我們一定要從凶手的心理推演其行止。”
一排衙役舉著燈籠迅速展開,慢慢從廟後的樹林裡向北平推。
未幾,便發現了兩串可疑的往返腳印。
那是林中的一片低窪地,泥土潮濕,往返的足跡很清晰,來回都指向了破廟。
再往北,很快又發現了車轍和牲口蹄印。
循跡追蹤,車轍最後消失在了官道上。
馮靖直起身子拍了拍手上泥土,輕鬆說道;“凶手找到了。”
張邈極感震驚,“找……找到了?”
“凶手男性,身長五尺、左腳殘疾、背有羅鍋、年齡五十以上,身份乃胭脂鋪老板,店鋪係獨自經營,位置在何家坊富豪區,移屍工具是一輛驢車。”
此言一出,張邈簡直如見鬼魅,“如……如此肯定,馮兄莫非見到過凶犯?”
“先去抓人吧,遲了或許就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