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到家_鋼鐵火藥和施法者_免费小说阅读网 

第三十四章 到家(2 / 2)

“不過我也不擔心。”伊麗莎白眼睛溜溜地轉了幾圈,竊笑道:“反正有你頂著,你隻要還沒結婚,那壓力最大的就不是我。”

少女犀利的反擊一下就讓溫特斯啞了火,他訕訕地把行李放到了桌子上,把東西一件件掏出來。

先是一些日常用到的玩意。然後是比較貴重的部分:他的法術書,他從法術課上偷偷帶出來的一些施法材料,他在軍校的手抄本、課堂筆記和幾本真正的印刷書。

說一點題外話,印刷術傳到維內塔已有十幾年,但溫特斯在軍校中和過去教會學校的神職人員們一樣,主要還是使用手抄本,自己抄書。因為即使是采用了印刷工藝製造的書籍也一樣十分昂貴,主要被用來印經書這種不愁賣的東西。

不過這比起過去的年代也已經是大踏步式的進步,原因是造紙術的進步讓在紙張的質量提升而價格下降。在過去的神學人員,教士們要一頁一頁租借書籍,注意是租不是買,一本書籍的價格抵得上一名工匠一整年的收入。所以不僅成為教士很費錢,教士想去神學院讀書更費錢。

是造紙術提升和印刷書的引進,才讓聯盟陸軍能夠以較低的成本模仿神學院的架構,建立不收學費的學校培養軍官。也正是因為陸軍軍官學院不收學費,才對大批貧苦出身的有誌青年有著強大的吸引力。

題外話說完了,還是說回溫特斯。

彆的小物件都拿出來後,溫特斯最後從最深處取出了自己的挎包。

“哥,這布包上麵的是血嗎?”伊麗莎白捂嘴驚呼一聲。

“不是。”溫特斯鎮定地回答:“是紅酒。”

這個挎包就是溫特斯碰到女賊的那次夜班用的挎包,碰到女賊之後溫特斯又被領去救火,隨後失去了意識,被抬上了賊鷗號。

所以這個挎包就一直沒有洗過,上麵到處都是溫特斯的血跡,搏鬥時濺上去的、拿哨子時蹭上去的。

“是嗎?”少女將信將疑,她可不傻。但哥哥的語氣毫不慌亂,不似作偽。

溫特斯打開了挎包,小心地取出了女賊的那把匕首,跳幫之後他又把匕首放回了包裡。

伊麗莎白眼前一亮,伸手就要去拿這把匕首:“這是什麼?真好看。”

溫特斯被嚇了一跳,把匕首高高舉起,舉到妹妹摸不到的地方:“你可小心點,這是開了刃的。”

溫特斯身高臂長,少女怎麼也夠不到匕首,乾脆抱起了哥哥的左臂撒嬌:“你就給我看看嘛。我就看看,我不要,好不好嘛?”

“好吧。”溫特斯無奈:“我拿著給你看吧,小心點,很鋒利。”

這把匕首溫特斯之前不是隨手塞進包裡,就是找出來直接拿去捅人,所以這也是溫特斯第一次仔細查看這把繳獲來的武器。

這把匕首刃長大約在二十厘米,寬約兩指,雙麵開刃,直身無樋。形似短劍,但是沒有護手或是劍格,直上直下光溜溜的。

劍身上原本可能有裝飾花紋,但因為被溫特斯拿來釋放過光亮術,所以劍身所以變成了紅黑色,把什麼都遮住了。但劍身上的紅黑色紋路反而有了一種詭異的美感。

匕首的劍柄也沒有任何裝飾,某種皮革包裹著木柄,某種銀色金屬材質的細線三股擰成一股,以一指間隔繞在了匕首柄上,匕首柄尾端則是一個圓潤的配重球。

溫特斯心裡揣度著,匕首柄上的金屬線可能是銀,就算不是銀,光看這三股金屬線繞成一股背後的拉絲手藝,也不是一般工匠能玩得轉的。

雖然劍刃現在看不到,但自己在船上捅人時,這把匕首進入人體就像熱刀切黃油一樣順暢,鋼口應該也差不了。

從種種證據來看,這應該是把相當好的匕首,想不到這女賊對吃飯的家夥還挺上心。

“這小刀真好看。”伊麗莎白趁著哥哥想得出神,一把將匕首拿了過去,在空氣中比劃了起來。

溫特斯看著妹妹笨拙地揮舞這把利器,隻覺得心驚膽戰,深怕她給自己身上添一道口子,連聲說:“艾拉!小心,這把匕首特彆快。”

其實溫特斯不說倒還好,他越是說這把匕首鋒利,伊麗莎白就越想要。

溫特斯從一個男性的視角出發尚未意識到,這把匕首原本就是女人在使用,雖然風格簡約,但勝在小巧玲瓏、做工精致,天然就能吸引女孩子的目光。溫特斯又用光亮術給它“上了色”,伊麗莎白就更加愛不釋手了。

伊麗莎白聞言停了下來,她眨了眨眼睛,欲擒故縱先乖乖地把匕首還給了哥哥。

然後她又抱起溫特斯左胳膊,開始耍賴:“哥,這把小刀能給我嗎?好不好?最近海藍城治安奇差,給我防身吧?”

“我怕你傷到自己。”

“那廚房裡的刀我也用過,裁紙刀我也用過,也沒傷過自己呀。”伊麗莎白口齒伶俐,思維迅捷,溫特斯從小就辯不贏她。

“設計目的不一樣,這匕首真的很危險,你不會用真的很容易傷到自己。”能不危險嗎?溫特斯在心中算了下,這匕首光在自己手裡就取了三條人命,更彆說在它前任主人手中了,這房子裡殺氣最大的可能就是把小玩意。

“那你可以教我用啊。”

溫特斯一時語塞,對自己的妹妹,他隻有疼愛,他說不出“女孩子學這東西乾嘛”這種話。

他歎了口氣,終於還是敗下陣來:“行吧,給你。不過這匕首現在沒鞘,等我做一把劍鞘再給你,行嗎?”

“不就是刀鞘嗎?我去找塊皮子縫一個出來。”伊麗莎白歡呼雀躍,目的已經達成了。

“那好,你做好了劍鞘,再來找我拿,好不好?”

“哥你最好了!”伊麗莎白猛在老哥臉上親了一口,風風火火地跑去自己房間裡縫劍鞘了。

溫特斯搖了搖頭,他記憶中的妹妹還是拖著鼻涕和自己打架,動不動就嚎啕大哭的小屁孩,不知道什麼時候變得這麼……

厲害?不太對。

善解人意?也不太對。

很擅長說服人?更不太對。

反正就是不一樣了,真是女大十八變。

一邊想著,他一邊倒空了挎包,一個白色絲綢小包裹掉了出來。溫特斯拿小包裹,想了好一會,才想起這也是那個女賊的東西。

不過溫特斯現在很累,沒心情管裡麵裝的什麼,於是他隨手把小包裹丟回了桌子,轉身把罩在床上的白布扯了下來,像失去了全身力氣一樣栽倒到了床上。

閉上眼睛。

睡覺。

還不能睡!

好奇心戰勝了睡意,他還是想知道這個小包裹裡麵是什麼。

溫特斯猛然起身,走到了書桌前,解開了白色綢布包裹。

裡麵的東西露了出來,好像是一個小筆記本?

筆記皮封麵封底為黃色,摸起來的觸感像是某種皮革,可能是牛皮?

側麵有一個搭扣。

溫特斯揭開搭扣,滿懷期待地打開了筆記本…

什麼??

空白的?

他翻來覆去地把這個筆記本翻了個遍,隻在最後一頁左下角找了一個小小的字母l。

l?

l又是什麼鬼?

溫特斯自嘲地把筆記本扔回了書桌上,他心想:“蒙塔涅準尉,你在期待什麼呢?一份藏寶圖?一個驚天大秘密?某種不可描述的小說?那個女賊說不定連字都不認識。”

他歎了一口氣,又栽回了床上。

他已經兩天沒有好好休息過了。

精神放鬆下來後,疲倦找上了門。

在這張熟悉的床上,他軀體上所有的疼痛都被撫平。

困意向他襲來。

他進入了夢鄉。

————我是筆記本裡什麼也沒寫的分割線————

雖然在這個時代娶表妹是很正常的情況,但我保證本文不會有任何骨科內容。我希望能描寫出獨立、聰慧、自尊且值得尊敬的女性角色,但這本質上還是一部男人的故事,是關於鋼鐵、火藥和魔法的故事。

(雖然直到現在我都居然還沒讓溫特斯“發現魔法的終極秘密”,orz,我保證,馬上。)

伊麗莎白·塞爾維亞蒂是溫特斯·蒙塔涅的妹妹,他們從小一起長大,雖然是表親,但勝似一母同胞。他們隻有家人之愛,絕不會有任何男女之間的情感。

————我是沒有骨科的分割線————

以及,在沒有造紙術和印刷書之前書籍的價格貴的驚人,普通人幾乎沒有讀書的需求,書籍主要的消費者和抄寫者都是神職人員。而且早期的造紙術因為技術水平不過關,質量很差,教士們還是在羊皮紙上抄書,畢竟抄寫是門苦差事,肯定要在最好的紙上寫。

根據standardsoflivgthetereuniversityress,1989這篇論文

1397年的英格蘭,牛津大學購入126本平均77頁的書花費113鎊,這裡的鎊指的是一磅純度925的白銀。平均一本書的價格約為0830磅白銀,磅代表的質量一直以來變化不大,粗取今天的磅定義來換算,376482克白銀。

以當前的銀價換算,一本書接近1500元人民幣。

但如果考慮到當時貴金屬的購買力,這就是一筆巨款。

因為十四世紀英國貴金屬外流導致貨幣短缺,貴金屬購買力膨脹;

同時今天的銀價低廉,是因為大量開采導致白銀幾近成為一種工業原料,失去了貨幣屬性。

哪怕活字印刷術被歐洲引入,書籍的價格仍然居高不下,因為受眾實在太少。就像我之前說的,十五世紀十六世紀好多劍術大師為了印劍譜搞得自己傾家蕩產,甚至為了印書去貪汙最後被吊死

所以早期活字印刷術主要是拿來印宗教書籍,因為隻有這種書受眾廣泛,不愁賣,可以把成本攤薄。宗教改革時期新教徒更是狂印宣傳小冊子和本國語言版本經書。

另外,賽利卡大規模使用雕版印刷技術,成功把書籍價格壓低,這是一項了不起的成就。但可能就是因為有了一項勉強夠用的技術,導致改良意願反而不強,道光十年李瑤在杭州印《南疆絳史刊本》,因為使用了活字印刷技術,居然比雕版印刷出的書籍價格還貴。雕版印刷技術壓製了活字印刷技術的發展,不禁使人歎息。

——我是塞翁失馬的分割線——

感謝社會正義老王和書友20181013204343295的推薦票

謝謝啦,鞠躬感謝,如果說這個故事純粹是給自己寫那肯定是假話,感謝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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