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在不知不覺中,創造了很多時間,可是誰又會知道,我們終究會被那些時間遺棄。
2012年6月的周三,下午沒課,原本打算出門拍照的我們,卻被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雨“圍困”在了寢室。
閒聊中,大風突然問我
“如果,有一個人對你說了一百次讓你走,但你還是愛她,你會不會選擇放棄。”
我不知道他突然這樣問,是何意。
坦白講,我也不知道自己會怎麼做。
畢竟,如果這兩字本身就隻是一種虛擬的假設。
人和人,是不一樣的,每個人的內心深處的角落不同,我們永遠看不到,摸不著,很多東西看到的那一天,不是關係的更進一步,就是已經是分道揚鑣,這一點,你彆不信。
在愛情麵前,我沒辦法誇下海口,確定說我一定會如何如何。
但我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如果我愛一個人,就算推開我一百萬次我也不會放棄,沒有為什麼,因為如果我放棄,那就是真的完了。
“你這幾個家夥,聊啥呢?”
程唯翰從床簾裡探出腦袋,摘下耳機,一臉好奇地望著我們。
大風倒是挺熱心的,極有耐心地把談話內容複述了一遍,卻沒想到,卻引來了全寢室的一場如同開會或者聚會喝酒時那樣的人人落坐的一場“座談”
錯過,其實是世界上最容易發生的事了。
就像,有人錯過了末班的回,大不了就打車回家。
有人錯過了點名,大不了事後補張假條。
有人錯過了演唱會,大不了就去ktv唱一整晚。
但是如果感情錯過了那個人,就再也找不回了,甚至找不回你自己。
聊天還在繼續,大雨也還沒有停息,胖子嘿嘿嘻嘻的說。
“我覺得吧,錯過就錯過了嘛,有啥大不了的,人嘛總要有點性格,酷一點才最重要。”
“再說,對的人哪會錯過你呀。”
但仔細想想,這件事有沒有那麼簡單,如果我真的很喜歡一個人,真的要讓我放棄她,我又會覺得,這比要我放棄擺在我眼前的一個億還要難。
這個問題,屬實讓我們那個年紀傷透了腦筋。
“遇見她以後,對我來說,好像酷不酷已經變的沒那麼重要了,重要的是我隻想有她,我也隻喜歡她。”
“大概,我喜歡那種未來的寧靜生活,每天下班後,我牽著她的手一起走在夜色裡,
看燈火闌珊。”
“咦~~~~”
“咦~~~~”
程唯翰說完,整個寢室發出了長長的唏噓聲音,胖子則是連連作嘔的模樣,在哪兒捶胸頓足。
這有聲有形的抵抗,大概是我們這群單身男人對程唯翰肉麻話語的最後頑強了。
“其實班長說的這一點,我倒是挺認同的”
“我和一伊是高中開始的嘛,雖然現在我們異地了,但是每次見麵,我就喜歡和她在街邊拿著奶茶,一起等著烤串,看來來往往手牽手的情侶,似乎我們早已經對彼此的存在習以為常了。”
其實呢,對於我們寢室唯一不是單身貴族的這兩位吧,他們的話,我內心也是是認同的。
喜歡和喜歡的人一直就這樣走下去,多晚回家都沒關係,然後洗個澡躺在床上,互相依偎著看個電影,想想嘴角都會露出笑容。
喜歡有時候夜裡,你的那個小丫頭上完廁所後,手腳冰涼地鑽回被窩,突然伸進你的後背,你大喊一聲後,卻意識朦朧的,把她往懷裡拉。
在我們眼裡,那種溫暖,真的富可敵國。
“其實,有時候,真的很難說清她到底有多好,好在哪裡,隻是我覺得有她在,一切都會好。”
程唯翰說完這句話的時候,整個寢室都沒有再覺得肉麻,畢竟,我們是相信的。
就像以前,有人問我眼中的愛情是什麼?
我想了想,我眼中的愛情大概不是每天的甜言蜜語,你依我依,也不是吵架時你拉著我摟著我,而是在冷戰過後我仍然確定
你不會放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