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9點。
平州市看守所。
蘇雲剛做好登記,還沒進牢房呢,就被提溜到審訊室了。
跟沈從明分開的時候,沈大少還特意囑托:“李華,什麼都彆說,不是你乾的事情千萬不要承認,公司那邊會幫我們請律師的,用不了幾天就能出去!”
沈從明,你人還是挺好的,希望當你知道我的真實身份的時候不要被氣死吧。蘇雲默默想著。
進了審訊室,蘇雲就看到那位女警花,還有一個負責記錄男警員。
坐下後,陳紫涵直接開始審問。
“姓名?”
“李華。”
“性彆?”
“男。”
“年齡?”
“25。”
“籍貫……”
都是一些常規的身份信息問題,蘇雲全都按照暗刺做的假身份回答。
不怕警察去查,絕對查不出來。
幾分鐘後,才到正戲。
“我們接到報警,有人舉報你們的那個包廂有人聚眾淫亂,你知道是誰報警的嗎?”陳紫涵問道。
蘇雲搖搖頭:“不知道。”
他又不是傻子,當然不會承認是自己報的警。
“包廂裡的人突然就暈倒,顯然是被人下藥了,你是倒酒的人,是你下的藥嗎?”陳紫涵又問。
“不是。”蘇雲繼續否認。
陳紫涵:“那你覺得是誰下的藥,有懷疑對象嗎?”
蘇雲:“沒有,我的同事都是好人,不會乾這種事情。”
陳紫涵:“你可要想清楚再回答,如果被我們查到證據,發現跟你有關的話,你要被從重處罰的!”
蘇雲繼續搖頭:“我已經想清楚了,我相信我的同事。”
蘇雲對自己的手法有信心。
警察最多查到酒裡有迷藥,但絕對查不到是誰下的藥,更不要說有什麼證據來指證他了。
就像之前在淩天的公寓殺死那個艾瑪的前仆人,警方掌握的科技怎麼都驗不出槍殺的痕跡。
也就陳紫涵這個意外之人靠著超能力發現了蛛絲馬跡,但這種東西是不能當作證據的。
任憑陳紫涵怎麼提問,蘇雲的回答總結起來都隻有三個字——不知道。
到最後,陳紫涵明顯都不知道問些什麼了。
蘇雲本以為自己的審問馬上結束,沒想到陳紫涵突然在那個負責記錄的男警員耳邊小聲說話。
以蘇雲的實力,他稍微注意一下就能聽清。
“我有些私人問題想問他,是關於另一個案子的,你能先出去嗎?”
男警員點點頭,起身離開,還順手把記錄儀暫停。
蘇雲這回算是長見識了。
搞什麼,還能這麼玩的?
這不符合法律規定吧?
不管蘇雲怎麼想,審訊室裡就隻剩下了他和陳紫涵。
“李華,現在再問你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