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惡狠狠地看向布萊恩:“彆在廢話了,要指正我,就拿出調查令,找出證據,不然就是在浪費我們的時間,我當警探的時候,你還在吃奶呢,小子!”
“原來是前警探先生。”
布萊恩點點頭:
“你可以離開。
但很抱歉,哈菲茲先生。
我剛剛同事告訴我,最近洛杉磯多了不少小偷。
也許在你離開的時候,就有小偷光顧你的行李。
不過不用擔心。
我的同事都是精銳。
他們會很快幫你抓住那個小偷。
不過為了保險起見。
我們會將物品先進行檢測,確定小偷沒有在上麵留下有害物質,再交還給你。
不用感激。
作為一名洛杉磯警務人員,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布萊恩從小和卡莫家族那群從小就涉黑的親戚接觸,清楚知道二十多年前,警察們是怎麼辦案的。
他相信自己的話,會喚起前從業者哈菲茲先生的‘良知。’
...
“你...”
哈菲茲被氣的嘴唇都顫抖起來。
他死去的記憶,開始攻擊他:
那時候他還是一個剛從巡警隊轉任到警探局的老菜鳥。
他的前輩,教給他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不要被條令限製住自己。
想要抓住罪犯。
就必須要比罪犯還無恥狠辣!
他的第一起案子,就是違規操作。
當時他們已經確定了凶手,但是找不到證據。
沒有證據,就沒辦法申請調查令,合法提取收集對方的dn,做為重要的定罪證據。
於是他們偽造了調查令。
先上車,後補票。
當時的對話,哈菲茲記得很清楚:
“哪裡來的調查令?”
“沒有調查令,隻是詐一詐。”
“那如果對方不配合呢?”
“很簡單。
讓對方受傷,我們就可以提取證據了。”
“這不是違規?”
“什麼違規?
我們的職責是什麼?
懷疑你就去查,不配合你就搞他,搞不動你就乾他,違規怕什麼,你連投訴都怕,還敢說自己是一名警探?”
從那以後。
哈菲茲就知道要怎麼成為一名合格的警探了。
不過那是以前了。
這種違規的事情做的多了,早晚碰到鬼。
後麵他就被迫離職了。
...
布萊恩沒有打擾哈菲茲的回憶。
他其實並沒有在現場發現證據,推理出這一切,單純是因為在死者的鼻腔聞到了過量的大麻味。
這是不正常的。
大麻一般是做成卷煙吸食,最多就是噴雲吐霧的時候,路過一下鼻腔,而不是通過鼻子吸收,從嘴巴吐出..
除此之外。
布萊恩還在現場,聞到了結婚照上的死者腳丫子味..
結果現場結婚照,被擺放整齊。
加上一些觀察。
他才決定詐一詐哈菲茲。
當然,布萊恩的說法也沒錯。
哈菲茲是前從業人員,應該知道怎麼做,對自己更友好。
...
最終,哈菲茲主動認罪了。
他沒想到自己隻是回來辦個事。
這下好了。
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