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嗎?!”吉田美和腳步一停。
岩橋慎一看看她,眼神裡帶著點“彆高興得太早”的意味,“不過,不是要簽你,是問你,要不要參加布施明的巡回演唱會,去做他的和聲班底。”
“布施明?是那個布施明?”
“總沒有第二個布施明吧。”
“也是,”吉田美和點點頭,“奧麗維婭赫西也沒有第二個。”
大美人奧麗維婭赫西在1980年嫁給了布施明。吉田美和這豪放的言語,每每令岩橋慎一難以招架。
“好像是布施明親自選中的你。”
岩橋慎一把唱片公司的人告訴他的話,再轉達給吉田美和。
“本來是為了挑選新專輯的曲子審查錄音帶,你的那份也被送過去了。這麼說你彆不高興——總之,你的曲子沒有被相中,歌聲倒是讓布施明讚不絕口。”
“唔。”這反應跟高興反正是不大沾邊兒。
“明年四月份到九月份,布施明有場為期半年的巡回演出,想讓你也參加。所以,唱片公司的人就來聯係了。對了,還有重點。”岩橋慎一說,“薪酬是每月三十萬日元。”
“三十萬日元?!”吉田美和又一次腳步一停。
“怎麼樣,要不要去參加試試看。”岩橋慎一問她。
吉田美和沒有立刻回答,而是反問道:“那,慎一桑要怎麼辦?”
“我?”岩橋慎一被問住了。
先前,是要把她當lo歌手來推出,因為行不通,才想到組樂隊的方式。結果沒想到,剛作為樂隊有了個不錯的起步,積攢了一點少少的名氣——大概隻有裝在瓶子裡那麼多的名氣的時候,又得到了這樣一個前所未有,一旦錯過也許會遺憾的機會。
“樂隊要怎麼辦呢?”吉田美和又問。
“你想什麼呢?”岩橋慎一看著她,你該不會因為不想和我分成這一百八十萬日元——還是稅前收入,就要和我翻臉,這就跑人吧?”
“哈哈!”吉田美和笑了起來。
“慎一桑,”她說,“本來我沒這麼想的,不過被你一說,覺得趁現在毀約走人也未嘗不可。”
“彆說你了,連我都覺得這麼做很有必要了。”岩橋慎一也笑。
她去辛辛苦苦跟半年巡演,賺的錢還要分一半給他,這種事——好像是挺有跑路動機的。
“雖然錢是很重要……”她說,“不過,我覺得要是繼續和慎一桑一起演出的話,會得到比這些錢更加珍貴的機會。”
人生機遇。
機遇這東西,有時就專愛跟人開玩笑。
可開完了玩笑以後,又能從玩笑當中,確認許多東西。
比如說,當個曾毅真的挺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