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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絲有些意外:“審判庭?為什麼?”
老警長也同樣詫異:“否則呢?女孩,我們找到了一個邪教的窩點,而警局對此無能為力——動動你的腦子,誰最喜歡邪教?”
丹·巴奇本來就沒打算領著身後的三個菜鳥衝進去,踢開門,邦邦邦幾槍把人都打死。
那太危險了。
他隻要確定了這個聚會的地點,等聚會結束,再分彆跟上幾個女人,把發生的全部都報告給審判庭的執行官——那些黑烏鴉可從不手軟。
這些殘忍的罪犯都得死。
她們…
沒準都等不到絞刑架。
這就是丹·巴奇的‘反抗’方式——不親自涉及本來不該涉及的案件(甚至不能算案件),同時,又讓該死的人乖乖去死。
“太無趣了,”蘿絲扁嘴:“我夜裡跑出來,隻是為了探路?”
老警長哂笑:“我們不知道房子裡還有沒有其他人,不清楚她們手裡持有武器的數量和種類,甚至有可能她們中存在…儀式者。小混蛋,如果你活膩了,就自己找一根繩子…”
“我的女人還等著我——法克!你為什麼不攔著她!”
不等丹·巴奇講完,蘿絲就貓著腰,一溜煙鑽進了柵欄裡。
——如果都知道了,還有什麼刺激?
“你為什麼不攔著她!你知道她在乾什麼嗎?!她在找死!”警長驟然變了臉色,一把攥住金斯萊的領子,幾乎要把他從地上提起來:“這是你領出來的女人!偵,探!你該對此負責!是不是?你們,到底,怎麼回事?!”
金斯萊長這麼大。
頭一次生出了‘無辜’和‘冤枉’的情緒。
“坦白說,巴奇先生。有時候我都不知道她在想什麼…我說真的。”金斯萊拍了拍警長的粗胳膊,讓他把自己放下來。
然後,從腰間拔出一把小巧的手槍——
這是經過特殊改造的槍械,不僅便於攜帶,同時也不乏擊殺目標的威力。
就有個缺點。
每次隻能裝填一發子彈。
“把你那娘們貨收起來吧,”丹·巴奇不屑地瞥了眼金斯萊手中那還沒有玩具大的槍,從腿上拔出另一把,扔給他,又從大衣兜裡掏出個紙盒:“如果你不會用,就少開槍。”
“但凡打著我,就去牢裡等著‘通暢’。”說完,還把一支匕首塞進他的上衣兜裡。
金斯萊沒搭理他,低頭擺弄幾下,拔出匕首,彎腰從柵欄中鑽過。
“去報警,”丹·巴奇進入前,最後叮囑哈莉妲:“知道警局和審判庭的位置嗎?去這兩個地方,把發生的事告訴他們——就說,有個貴族少爺參與到了案件裡——”
他讓哈莉妲抹掉蘿絲的存在。
因為丹·巴奇太清楚一件事了:倘若傳出某家小姐出現在案發現場,就等於她被劫持,就等同於說,劫持她的人是男性,就等同於說,劫持她的人,是好幾個男性——就等於他們乾了什麼。
“不要提你的小姐,就說你和情人…和這個偵探私會,碰見了我,清楚嗎?!你是個仆人,你的名聲不重要。”
老警長心裡越急,就越耐著性子教哈莉妲怎麼講:“去攔個馬車,告訴他,是審判庭辦事!”
他狠狠給了發愣的哈莉妲腦袋一巴掌,把人打醒。
“我會把你該全家和馬不倫的小姐帶回來。”
“呸!真他媽窩囊!”
老警長吐了口痰,罵罵咧咧的,把自己吃力地塞進欄杆裡,頭也不回地潛入夜色。
寂靜的夜,隻有哈莉妲留在原地。